双11购物节来了!冲动下单要三思 消保官教避网购纠纷

新北市消保官呼吁,消费者于网路购物时应保持冷静,谨慎筛选购物平台及产品,以确保交易安全。(法制局提供)

众所瞩目的11购物节即将来临,众多电商平台推出大幅优惠折扣,吸引消费者疯狂购物。随着网购活动热潮升温,相关的消费纠纷随之增加。新北市消保官呼吁,消费者于网路购物时应保持冷静,谨慎筛选购物平台及产品,以确保交易安全,同时避免落入诈骗陷阱,保护自身消费权益。

依据《消费者保护法》规定,通讯交易的消费者享有7日犹豫期,消费者可于收受商品或服务后7日内,透过退回商品或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契约,无须说明理由,亦不需承担任何费用或对价。随着跨境网购的增加,诈骗情形随之频繁,消费者若遇到境外卖家,申诉往往困难重重,风险较高。

根据消费者的申诉案件统计,货物交付延迟、运送途中物品受损、特价品实际为福利品、展示品或仿冒品等为最常见的纠纷类型,消保单位特别提醒消费者,在享受购物乐趣之际,务必留意自身权益,以避免网路诈骗或消费纠。

消保官建议,民众在网路购物前先思考需求的必要性,切勿因折扣或免运费等诱因,而冲动下单,应先评估是否确实有购物的需要。再来应查询卖家评价及店面资讯,确认卖家是否有良好评价及实体店面、有无依照《税籍登记规则》规定,揭露网路销售业者的名称、地址及营利事业统一编号,避免与身分地址不明的卖家交易。

消保官说,检查网站的真伪并避免与境外业者交易,警惕一页式网页,避免进入诈骗网站。另建议消费者尽量避免与境外业者交易,因跨境消费争议虽可商请外国消保机构介入协调,但跨境本质上存在着管辖权及法规适用等问题,不仅处理费时,且大多难以达到预期结果。

针对货到付款时确认包裹数量及项目,消保官说,若消费者选择货到付款的交易方式,务必在付款时,确认包裹的数量及项目,避免误取到他人的包裹或未实际购买的诈骗包裹,致生消费纠纷,并避免于购物平台之外与卖家私下交易。

最后,消保官呼吁业者在推出优惠活动提高营业额的同时,也应适当调整出货量能及出货期限,避免因延迟交付货物而衍生给付迟延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