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修小20岁女弟子私生女带回家 元配告妨害家庭竟遭拒
▲法官认为,妨害家庭时限已过,因此不受理。(示意图/达志影像)
嘉义六脚乡一名吴姓男子(50岁)诓称双修可治病,不仅与刘姓女弟子(30岁)性交,生下一女,还带母女两人回家同居。两人被元配陈女指控,还为了离婚、强迫搬离住所,围殴她;嘉义地方法院判决,吴男、刘女依伤害罪各判6月、5月刑期,得易科罚金。
判决指出,刘女与1岁大的女儿2015年住进吴男家中,1月底因为不满元配使用客房的厕所,踹门拉出对方,并且压制在地殴打,吴男也随之动手,导致脸、颈、右胸及右臀部等挫伤。同年2月为了逼迫离婚,刘女与陈女起口角,吴男趁机掐住老婆脖子,抓住头部往车库旁石柱撞击。元配提出伤害及妨害家庭告诉。
法官认为,陈女2013年就已知老公与他人双修,也知道性行为时都没戴保险套,等到2015年才提出告诉已经超过6个月期限,因此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