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家夫写信拒妻入祖先牌位 女儿:他带小三、私生子女来阿公丧礼

记者黄翊婷台北报导

吴姓男子指控离家超过30年,甚至与外遇对象孩子,后来还带着小三一家出席父亲的丧礼,并寄信告知亲人,如果妻子过世不必通知,也不同意她的牌位吴家祖先等等。吴妻这才心寒决定离婚,日前获得台北地院法官判准,全案仍可上诉。

▲吴妻控丈夫外遇。(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exels,与本案无关)

吴妻在判决书中主张,丈夫是在1989年间离家出走,期间没有给付两名女儿扶养费家庭生活费,甚至在外与其他女子同居,后来认养另外两名子女,可见她根本就是遭到恶意遗弃,这段婚姻也难以继续走下去,因此决定诉请离婚。

两人的女儿出庭证称,父亲是在她4、5岁的时候外遇,外遇对象所生的子女只比妹妹小1、2岁,就读小学一、二年级时,父亲就离家不回来住,小学三年级间曾经回来,「直到我读大学时,他有一天没有交代就未再回来,离家后也没有联络妈妈,只有一次是要求给生活费」、「爷爷2000年间过世,丧礼上爸爸带外遇对象及婚外所生子女来,我们都没有互动」。

▲女儿证称,父亲带「新家庭」去参加爷爷的丧礼。(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与本案无关)

女儿透露,爷爷过世后隔年,她与妹妹就收到父亲的信,信上表明,假如母亲过世,不必告知他,也不同意让牌位加入吴家祖先等等。由于吴男经过法院合法通知皆未到场,也没有出示任何书状声明,加上有上述手写信件为证,台北地院法官认定,吴妻及女儿的主张应为真实。

法官接着指出,吴男与妻子分居超过30年,期间几乎没有互动往来,双方感情疏离、缺乏情感基础,至今也没有做出任何积极挽回婚姻的行动,可见两人的夫妻情已尽,难以期待可以继续共处下去,最后裁定准许吴妻的诉求,判两人离婚,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