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恋上按摩女送30万金饰 越南婚礼梦碎告讨81万惨输

记者黄翊婷台北报导

陈姓身障男子新北市某按摩店消费结识越南籍的女按摩师小丽化名),陷入热恋后陆续送出26万元聘金、30万元金饰,一度还前往越南打算举办婚宴,没想到一年多后对方开始避不见面,甚至扬言要找黑道来打他,这才惊觉受到骗婚,气得提告求偿81万2392元。不过,高等法院法官不采信他的说词,日前判决败诉确定。

陈男在判决书中主张和小丽是在2014年3月间认识,对方说要嫁给中度身心障碍人士心中不疑有他马上展开交往,同年5月按照越南习俗支付26万元聘金,接着还去银楼选购30万元的金饰、首饰,就连3次返乡探亲机票费用也是由他支付,合计共3万6000元。

▲陈男声称送给小丽价值30万元的金饰。(示意图/ETtoday资料照)

陈男接着表示,小丽想在越南学习美甲,他短短4个月内陆续汇款17万2392元援助,甚至亲自前往越南举办婚宴,「她这时后才改称家人反对婚事,我被迫返回台湾,隔年9月她开始避不见面,我追问此事,她就说要找黑道打我」、「我到这个时候才发现一切都是她骗取财物计谋」,因此提告想讨回81万2392元的费用。

对于上述指控,小丽反驳,两人的确曾在2014年3月到9月间交往,但是她没有骗婚的意思,「当时陈男为有妇之夫,我们不可能订婚、结婚,也未曾讨论聘金等结婚事务。交往期间他有帮我付两个月的房租2万8000元、学费17万2392元,还送我价值5000元的金饰,这些都是情侣间的赠与,不构成侵权行为。」

▲陈男怀疑小丽是故意骗婚。(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exels,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而银楼老板也出示金饰证明书表示,陈男2014年5月7日带着一名女子来买黄金,但他只看过女方一次,加上是5年前的事,脸部特征几乎都不记得了,所以无法确定是不是小丽,「他有说是要跟当天一起来的小姐结婚」、「我问小姐要不要在手镯上刻什么字当纪念,她点头并在纸上写下COCO,我当场刻完就把所有饰品交给他们,大概价值30多万元」。

高等法院合议庭认为,陈男是在2015年1月才和妻子离婚,可见两人交往期间,他的确是已婚的身分,如今反过来指控小丽骗婚显然与常情不符;此外,他越南婚礼梦碎后,返台依旧持续提供女方金钱援助,先后汇款6次,因此难以认定是受到欺骗才给付财物,最后裁定驳回告诉,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