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林长青食堂停止供餐 长者怒:只想吃饱很难吗?

云林县水林乡海丰社区长青食堂断炊,长者拿标语要求尽速供餐。(张朝欣摄)

云林县水林乡苏秦村海丰社区长青食堂,由供餐业者借用村内丰德宫场地煮食供餐,3年来庙方无偿提供场地与水电,今年庙方希望收取场地与水电费,双方无法达成共识,供餐业者因此于本月初通知长者将暂停供餐,15日停止供餐后,不少长者抱怨没有中餐可吃「只想吃饱很难吗?」,县政府社会处18日表示将协助业者尽速恢复供餐。

海丰社区长青食堂于2020年成立,委由「社团法人台湾58金融仕家协会」经营供餐,3年来丰德宫无偿提供场地与水电,协助业者供餐给社区60余名长辈,今年初庙方改选管理委员会后,基于使用者付费,委员会与业者协商酌收场地、水电费补助庙方,双方经过多次讨论,一直无法达成共识。

丰德宫主委吴明勋表示,业者使用庙方厨房烹煮食材,水电费都是由庙方支付,委员会认为应该与业者订定付费相关契约,但业者无法接受,竟以长者用餐为筹码,与村长吴志孟私相授受,本月15日起停止供餐,至今已4天,这几天不少长者到庙等不到便当,非常无奈。

吴明勋说,庙方希望业者能支付场地补贴,可随喜,但最好协商订定;水电使用者付费,依水表、电表支付;业者发黑函把停止供餐责任推给丰德宫,应向庙方道歉。

村长吴志孟解释,他基于服务村民,协助业者收费与送餐到各定点,并无法左右业者是否供餐,没想到「公亲变事主」,业者停止供餐前有事先通知长者,他为确保长者权益,至今还没有向长者收取5月的用餐费。

县社会处处长林文志指出,业者办理长青食堂,属于非营利服务性质,县府有补助长者每餐30元、厨房设备、厨工等费用,业者停止供餐前曾向县府报备,将与庙方达成共识后再供餐,但长者用餐问题不能等,已请业者尽速恢复供餐。

县议员蔡孟真到场关切后认为,目前县府与长青食堂供餐业者,并没有签订契约,业者随时可停止供餐,这将严重影响长者的用餐权益,将要求县府相关单位研拟因应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