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跟人妻进厕所上演四脚兽 超商店员目睹2人边走边拉裤
男子在超商厕所与中度智障人妻发生性关系,法官认为人妻具有生活自理与了解性行为能力,判决男子无罪。(非事发示意图/中时资料照)
新竹一名林姓男子2016年接受胞妹之托,帮忙到车站接送一名领有中度智障手册的人妻小美(化名),不料2人在超商拥吻后,林男跟随小美进厕所上演四脚兽,完事后林男未依约接送小美就离去,独留小美在超商里枯等到隔日凌晨,才由林男的胞妹男友送回家,小美回家后把迟迟返家的经过告诉丈夫,老公听后气的报警提告。
林男挨告后否认小美便宜,辩称发生性关系之前有问过小美,因为对方同意才会跟着进厕所。但据「三立」报导,小美警询时表示,林男跟她进超商厕所,说想要与她发生性行为,当时有说「不要」、「我是有先生的人,请林男放尊重一点」,但林男却把门关上,接着就脱下她的裤子, 要她躺在地上,当时因为害怕,不敢大声求救。
超商店员在警讯时表示,当天有客人告诉他一名男客人,跟着一名女客人走进厕所,后来看到2人边走边拉裤子走出来,而进厕所之前林男与小美在一起有拥抱、亲吻,出厕所后还坐在休息区聊天。
法官认为,小美能独自一人前往新竹,又生过子,应具有生活自理能力与了解性行为的意思,不能因心智缺陷就认定她无力抗拒,因此判决林男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