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与13岁外甥女乱伦产婴 「计划结婚」求轻判被打脸

▲图为示意照,无关本案。(图/记者黄克翔摄)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邱姓男子2013年与年仅13岁的外甥女乱伦并产下一女,他以被害人女儿都靠他扶养,并准备计划结婚请求轻判;不过,高院法官认为他的行为不值得同情驳回上诉、维持前审3年6个月有期徒刑判决。

判决指出,2013年8月间邱男北市外甥女(简称B女)住处、在不违反对方意愿情形下,与B女发生关系,B女因而怀孕,同年11月底到台北长庚纪念医院就医后,经医院通报警方曝光

隔年5月间,B女产下一女,邱男以对方仍深爱他、且母女俩均由他扶养,以及2人准备结婚等理由,希望法官能轻判并给予缓刑。

高院法官认为,邱男犯案时已非年轻气盛、涉世未深之人,且与被害人为甥舅关系,并非男女朋友关系,仅因一时情欲冲动即与当时未满14岁的被害人发生性行为,并导致被害人产下一女,犯罪时并无何特殊原因环境,在客观上也不足以引起同情,因此维持前审判决,本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