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男违规丢垃圾逃跑遭辗毙 律师:巡查员不用负责!驾驶很倒楣

记者陈俊宏综合报导

台北一名42岁王姓男子想将家庭垃圾丢到公用垃圾桶,被台北市环保局两名稽查员发现,吓得直接逃离,红灯穿越马路时不慎绊倒遭轿车辗毙,家属事后控告稽查员过失致死。对此,律师林智群提出3点分析认为,巡查员不需要负责,「法律不能因为后面产生结果民众死掉)不好,就处罚巡查员前面的开单行为。」

林智群8日在脸书说,影片显示了民众闯红灯过马路跌倒,以「鱼跃式」方式倒地,倒地后车子就来了,任何驾驶在这样情况下根本没办法反应,只能说驾驶真的很倒楣,车子损坏了还要跑法院;不过,这名驾驶初步看起来应该没有肇责。

▲▼王男狂奔跌倒,不幸遭轿车辗毙。(图/记者张君豪翻摄)

▼王男狂奔跌倒,不幸遭轿车辗毙。(图/记者张君豪翻摄)

林智群表示,至于巡查员只是要开单,并没有对民众进行任何胁迫,是合理执行公务;民众自己拔腿就跑、闯红灯过马路的行为,是民众自己的决定,那个结果不是巡查员开单造成的,所以巡查员不需要为这个事情负责。

「为什么说那个结果不是巡查员造成的?」林智群进一步分析,有人会问说,没有巡查员开单,民众不会死,怎么没关系?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有两个要件

1、没a这个事情,不会产生b结果。2、有a这个事情,通常会产生b结果。

林智群指出,没有巡查员开单,民众是不会死,但「开单」不是「开枪」,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导致人死掉的;法律要求的是要大家不要做风险事情(开枪),至于无风险行为(开单),并不是法律禁止的行为。

▲▼林智群说,驾驶真的很倒楣,车子损坏了还要跑法院。(图/东森新闻

林智群说,法律不能因为后面产生的结果(民众死掉)不好,就处罚巡查员前面的开单行为,因为那个结果(民众死掉),不是「开单行为」提高的风险导致的,而是「民众自己拔腿就跑闯红灯」这个行为导致的。

王男10月15日下午2时拿着自家垃圾到松山区民生东路一处巷弄,打算将垃圾丢入行人垃圾桶,全程被刘姓及魏姓稽查员以密录器拍下。随后刘、魏两人上前表明身分打算开罚。

王男吓得转身逃跑,不顾红灯穿越马路,但疑似太慌张而被中央分隔岛绊倒,飞扑车道后被陈姓男子驾驶的轿车辗过,送医后不治身亡。陈被依过失致死罪送办。

环保局表示,死者家属提告过失致死,目前已与两名当事人讨论,将聘请资深律师协助同仁处理因公涉讼问题,且有立即安排两人接受心理咨商师心理辅导,缓解不安情绪等,事后仍正常上班;此外,由于本案进入司法程序,将交由检警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