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劝诱保单借款玩杠杆 大诚保经挨罚120万
金管会公布最新裁罚案,指出大诚保经某通讯处8名业务员透过自制文宣,不当劝诱保户在短期内持续以保单借款、再投入加码原保单保额方式进行杠杆操作,在内稽内控及文宣管理上均有明显缺失,依违反保险法规定裁罚120万元、并核处2项限期1个月改正。
金管会指出,日前接获民众检举,指称有大诚保经业务员透过招揽文宣,建议客户投保投资型保单后,并以保单借款后再加码投保金额,借由杠杆操作方式获利。经调查发现确有8名业务员在公司不知情状况下,透过自制文宣以此方式招揽投保。
金管会调查发现,大诚保经8名业务员在去年1~10月共经手84张保单贷款,其中81张保单有出现办理贷款后再加码投保金额状况,总借款次数合计高达296次、平均每张保单借款达3.52次,其中1张保单更借款高达11次,大搞投资杠杆。
保险局副局长张玉𪸩表示,大诚保经在内部稽核、自行评估及法遵制度上,均未适时发现上述违规招揽及杠杆操作事项,内控监督机制显有缺失。而业务员在公司不知情且未同意状况下,便擅自自制文宣招揽业务,公司在广告及文宣控管上亦有缺失。
张玉𪸩指出,投资型保单的帐户价值会随市场变化波动,保户透过保单借款需承担利息支付,借此再加码投资原保单形同以财务杠杆方式操作,将使投资风险扩大、可能引发纠纷,无论是保险业者还是保经代业者,都不应鼓励或劝诱保户采取类似行为。
为防堵业务员劝诱客户借钱买保单,金管会去年修法明定5大规范,加上此次裁罚的大诚保经,今年以来已陆续裁罚7家寿险业者、7家兼营保经代业务的银行及1家保经公司,其中法巴人寿遭2度裁罚,合计开罚16件、裁罚共24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