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劝诱客户买保单、假投保真理财 金管会开罚国寿560万

国泰人寿办理保险业务有缺失,金管会祭出560万元罚单。(图/资料照)

记者纪佳妘/台北报导

金管会今(18)日公布最新裁罚案,国泰人寿办理保险业务,发现假投保真理财、不当招揽等4大缺失,依保险法台湾地区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处以罚锾560万元,并予以6项纠正,也是国泰人寿近年来遭金管会单次开罚金额最高的一次。

金管会在2018年9月至10月间办理金检时,发现国泰人寿有违反保险法等相关规定,一共有4大缺失,首先是对客户申诉业务员不当招揽案件,其中有4张解约旧保单换新保单,另有4张用房贷买保单,金额高达1,000多万元,同时也有6张为保单借款,金额为100万元,累计有14张保单违反规定,保险局认定业务员没有说明商品特性,有其疏失,开罚300万元。

第二是国泰人寿所参股投资的大陆保险公司辽宁分公司,办理人身伤害险时,未在核心业务系统内,完整记载相关要保人被保险人身分,以及未准确记载有关意外险收支情形,于2017年3月2日遭保监局处分,暂停这项业务6个月,尽管分公司内部稽核有揭露这项裁罚,但公司并未即时向金管会申报,最后金管会处以200万元罚锾。

第三是「假投保真理财」,国泰人寿在2017年至2018年间办理法人投保案,如宫庙企业替重要员工投保保单,却未确实了解投保目的及需求,祝寿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都是法人,寺庙委员会及董事会记录都注明为资产活化,共有3张保单,金管会认为国寿核保时有缺失,因此开罚60万元。

第四是国泰人寿办理申诉案件作业、保险商品满期金申领作业、电话行销业务、客户身分确认作业、客户尽职调查及加强审查措施网路投保的交易监控作业、创投投资后管理作业、资讯应用系统相关管理作业等缺失事项,金管会表示,有碍健全经营之虞,处以6项纠正。

金管会呼吁,保险业办理保险业务,应确实依保险法等相关规定落实执行,并应强化公司治理及法令遵循机制,以维护保户权益及健全公司经营。

国泰人寿对此提出3大措施,首先是业务员于招揽时未充分考量保险商品适合度的情形已深切检讨,落实业务员教育及管理,确保招揽品质并维护客户权益,并针对客户保费来源已建置投保前、中、后管控机制。

第二,针对陆家嘴国泰人寿辽宁分公司裁罚案,未向主管机关申报一事,国寿指出,由于内部判断该事件「非」属重大事件,因此未及时通报,未来要求若遭大陆主管机关裁罚时,应立即回报。

第三,有关法人件投保部分,公司已加强业务员及核保人员教育,并强化法人投保件的核保程序评估法人机构以员工为被保人投保的合理性,以维护保障法人员工的本质,以避免为机构法人蓄意操作资金运用

国寿表示,这次裁罚不影响本公司整体财务及业务发展,公司将持续落实风险管理及法令遵循机制,并再精进强化内稽内控作业,以维持保户权益、公司治理、企业责任面向衡平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