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文化景观重定义 新舞台恐消失
台北市公告登录的文化景观共有11处,因文资法2016年针对「文化景观」定义修正后,其中新舞台、凯达格兰北投社、坪顶古圳和八芝兰番仔井等4处,北市文化局近期也重新检讨调整文资类别。议员王鸿薇质疑,文资法溯及既往,很诡异,像是「新舞台」已开始改建,那文资身分改变后,怎么办?
台北市文化局长蔡宗雄表示,文资法将「文化景观」重新定义,从须符合「神话、传说」等条件,改变为「具有历史、美学、民族学或人类学价值的场域」,北市11处文化景观中有4处,包含新舞台、凯达格兰北投社、坪顶古圳和八芝兰番仔井,检讨调整文资类别,才能完成后续的保存计划和管理原则。
议员最关心的「新舞台」,6年多前遭拆除后,2018年由「硕和开发」接手,并承诺会将「新舞台」重新盖回,当时也饱受嘲讽是「文资奇案」,拆除竟然还能被登录为文化景观,如今文化局再次重新检视「新舞台」文资身分,也引发争议。
市议员钟珮玲指出,4处文化景观当年是经过文资会认定,具有文化景观的保存资格,如今因修法,溯及既往再回去讨论,根本是对文化景观太轻视。
王鸿薇也担心,重新检视文资身分后,新舞台不可能成为古迹或历史建筑,若文资会决议撤销文化景观,就会失去新舞台原有的历史文化内涵。
文化局副局长田玮坦言,有4处文化景观须重新检讨,其中的问题包含景观轴线、保护强度;田举例,像是八芝兰番仔井,有芝兰8景,但其中有7个景已不见了,仅留下不到3平方公尺的古井,如不重新检视,否则很难去做法定保存计划。但文化局也表示,不会废止文资身分,仅是调整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