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委强占议场不罚 要花41万修缮

国民党立法院党团2度攻占立法院议场杯葛监委人事同意权案,过程造成设施损坏。(本报资料照片

国民党立法院党团2度攻占立法院议场,杯葛监委人事同意权案,过程造成设施损坏,由于立法院议场被指定为「历史建筑」,故意损毁且无法复原,将可处30万至200万罚锾。台北市文化局、国民党团及立法院秘书处11日召开会议,了解议场破坏情形,最后结果为不罚,但国民党团需支付41万元修缮费用,立法院须重新审定管理维护计划,避免再发生。

国民党立院党团6月28日为抗议陈菊被提名担任监察院长人事案,占领立院议场,甚至打破玻璃、在主席台喷漆等,7月15日更将质询台和备询台翻倒、剪断线路,文化局昨邀集文资委员薛琴詹添全、刘淑音刘宗德和国民党团总召林为洲召开会议文资咨询会,了解议场破坏情形。

文化局副局长田玮指出,国民党团第1次破坏的修缮费用为20万3000元、第2次为21万,文化局关心的是有无破坏到历史建筑本体

他说,立法院秘书处认为,国民党团破坏的是「设备」,随即就能更换,所以不用提报「紧急修复计划」,也就是说不属于历史建筑的一部分或附属设施。

田玮强调,是否为历史建筑一部分或附属设施,在这次评估上很难界定,这次虽不罚,但《文资法》是立院制定通过,立委却游走法律边缘,破坏历史建筑,相当不可取。

他表示,这次虽然不罚,但也要求立法院重新审定管理维护计划,文资委员将逐步清点议场设备,未来再有破坏情形就有管理办法能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