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电:明年硼才列放流水检测 中市府打脸:环保署2017年就规定

▲环保局长吴志超打脸台电,环保署早在2017年就把硼列入检验项目。(图/记者邓木卿摄)

记者邓木卿/台中报导

台中市政府环保局7日召开记者会公布查获中火流水「硼」严重超标24倍,台电回应「硼」明年才纳入检测申报项目,环保局长吴志超打脸台电,环保署早在2017年12月25日就将「硼」列入放流水检验项目,台电应尽速提出陈述意见市府审议后,不但最高可重罚2千万元,甚至不排除勒令停工。

台电针对台中市政府所公布查获的硼超标一事,发布新闻稿表示感到无奈及歉意,还指出环保署今年3月已将硼公告为明年起才开始纳入必须检测申报的新增项目,但是台中市环保局明知新增申报项目尚未开始施行,废水处理厂亦尚未完工,却选在9月19日至中火取水样,检测结果当然超标,台电对此刻意作法深感遗憾。

台电进一步强调,目前中火「除硼处理工程」,预计10月底完成土木工程,11月底完成设备安装,12月初可开始进行废水处理功能测试,12月底上线处理,此外,中火早在8月16日就提送短期改善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计划变更申请,惟迄今事隔快2个月,中市府仍未核定,希望能尽早核定,以利新废水处理厂变更申请。

吴志超得知台电的回应后严正驳斥,吴说,根据环保署2017年12月25日发布施行的放流水标准发电厂放流水若含有污染物「硼」,自发布施行日起,就应符合5毫克/公升的标准值,台电的说法不知道是「刻意规避还是真的不清楚?」,无论如何,超标就是超标!

另外,对于台电提到今年5月9日已提报「硝酸盐氮」改善计划书,有纳入「硼」改善计划,他说,中火先前放流水是「硝酸盐氮」未符合标准,改善计划书内容是针对「硝酸盐氮」,90天的改善工作内容并未提及「除硼处理工程」,台电所谓环保局刻意在「硼」改善期间采样检测的说法,与事实完全不符。

吴志超最后强调,环保局今年1至9月针对中火3处排放口随机检测水质15次,就查获5次不符标准,已属重大违规,环保局已在10月5日行文台电依法提出陈述意见,台电须于10月21日前作出陈述,若未具正当理由,市府将依违规情节处分,最高重罚2千万元,或者勒令停工,预计10月底做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