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东一期稻作收割 消防局呼吁禁止田野引火燃烧行为

部分农民仍继续采用引火燃烧方式来处理稻草。(图/台东消防局提供)

记者兆麟/台东报导

因应国家政策之推行,避免空气污染恶化及不利民众身体健康之可能性,台东县消防局修正删除「台东县申请田野引火燃烧及施放天灯管理办法」相关条文,并于5月16日生效,台东县不再受理田野引火燃烧申请,另再于5月25日公告本县禁止田野引火燃烧之行为。

台东县第一期稻作已陆续进入收割时期,部分农民为求方便及时效,仍继续采用引火燃烧方式来处理稻草,此行为除攸关公共安全外,亦涉农业及空气污染防制等相关法规,有影响公众空气品质行车安全之虞

若民众田野有开垦、整地、驱除病虫害之需,请配合行政院环境保护署推广勿露天燃烧稻草方案及行政院农业委员会推广禁止露天燃烧农业剩余资材方案办理

相关资讯请迳洽台东县县农业处(农务科;电话:089-327904)及环保局(空气噪音防制科;电话:089-221999)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