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法》大修法! 病患「干醮」医护人员最高罚5万

▲成大医院医疗暴力演练。(图/成大医院提供)

记者严云岑台北报导

医护人员有保障了!立法院卫环会今(6)日完成《医疗法》修法初审,将医疗暴力「去结果论」,未来只要在医院「谩骂」或「干礁医事从业人员与紧急医疗救护人员,都可依公然侮辱罪,最高开罚5万元;若出现攻击行为,最高将面临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得并科最高30万元以下的罚金

医疗暴力层出不穷,日前才分别传出急诊医师病患家属呛「我是带枪的」,也有医师遭病患「很踹肚子」,但碍于现行《医疗法》属结果论,假若医事人员没有受到实质的伤害,就无法定罪

▲过去曾有闯入医院砸蛋、撒冥纸,但因现行医疗暴力采「结果论」,只要没有人受伤,就无法开罚。(图/资料照/东森新闻

卫福部医事司司长石崇良表示,上午卫环会完成法条初审后,将「结果论」改为「行为论」,未来任何人都不得威胁、恐吓或公然侮辱医事人员,一旦妨碍业务执行,将开罚3万至5万元。若有肢体暴力并妨碍医事执行,将移送司法机关办理

「过去医师被病患泼水,因没有造成身体受伤,并无法开罚,现在就可以了。」石崇良提到,《医疗法》修正条文除扩大医疗暴力认定,也扩大保障对象,「过去只认定医师、护士等医事人员,现在连紧急医疗救护人员也纳入。」

▲医事司司长石崇良。(图/资料照/记者严云岑摄)

此外,刑责部分有所提升,过去施暴者若因强暴、胁迫、恐吓、公然侮辱等非法行为,导致医疗器具损毁或者延误救治,只能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万以下罚金,新法则将「拘役」一项删除,改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30万元以下罚金。石崇良说,这样代表无论缴纳罚金与否,施暴者都要进监狱服刑

石崇良说,立法院完成的《医疗法》修法主要为第24条及106条,目前仅完成初审,需经立法院3读通过后,才能正式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