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警案》医师:不满无罪请倡议修法,医师无法决定刑责,精神医疗与病患处置需要关注!
● 沈正哲/台中荣总嘉义分院身心科医师、嘉义杀警案精神鉴定医师
原先我并不想针对任何网路上的谩骂做出任何回应,因为我怎么说,总还是会有人挑毛病来指责谩骂。但是,我不想我的家人或朋友再因为此事担心,或者与网友争论,所以我选择说明一次。
首先,我想声明的是,我从未提过「我是权威」或「你们要鉴定几次都是我在鉴定」这样的话语,法庭上的对话都有录音为证,且有许多人在场,绝对能证明我并未说过这样的话。
今天家属对于判决无法接受,可能因为情绪不满,想找出口发泄,而向记者提出这样的说法,但却不是事实。
我与被害者的家属(父亲)仅在出庭时中间的数分钟,休息时间短暂说过几句话,当时是家属委托的律师带着父亲来向我打招呼,当下我告诉父亲我知道你们很难过,请他们也要保重身体。父亲告诉我嫌犯是装病的,我回应他,我会依照我的所学来做判断。
之后,庭务人员告知我休息只有几分钟,提醒我要去喝水及上洗手间,我与父亲的会谈便结束了,我从头到尾都没有对他有任何不礼貌之处,更别提呛声他「我是权威」或「你们要鉴定几次都是我在鉴定」这样的话语。
在这段谈话的之前或之后我与家属都未曾再见面过。再者,只要法院安排二次鉴定,一定是安排其他医院的医师,绝对不会是同一人,做过许多鉴定案件的我,怎么可能会不知道而又说出「你们要鉴定几次都是我在鉴定」这样的话语?
去年10月份,我接受法院委托接下本案鉴定。12月份,我由媒体得知,检察官在开庭时,对于我的鉴定提出质疑。
而检察官的理由,是认为我所在的医院不是医学中心,所以我做的鉴定不专业。另外,检察官认为我鉴定只用了六天就完成报告,认定我草率。看到媒体报导的当下,我内心觉得不服气。
事实上,台湾目前多数精神鉴定都不是在医学中心完成。以嘉义为例,嘉义地区就没有医学中心,难道过去这么多年在嘉义地区完成的鉴定都不专业吗?
且自我从事鉴定工作以来,做过的鉴定数量超过百件,如果今天这个案件,因为我工作的医院就认为我不专业。那过去我所做过的百件鉴定又算什么?
至于为什么只用六天就完成鉴定报告,是因为我认为这是重大刑事案件,希望能尽快完成报告,让法院及早完成审判,于是我才每天加班完成报告。
▲ 为尽早完成杀警案精神鉴定,沈正哲医师六天加班写报告。(图/记者翁伊森翻摄)
再者,过去只要我超过两周未完成报告,法院便会来电催促要尽快完成,而如今我加班完成报告,却被检察官拿来作为攻击我的理由。
我并非认为专业不能接受质疑,但必须提出合理的依据,如果检察官是依照我鉴定报告有错误的地方提出质疑,我愿意平心静气说明,但今天检察官只因我工作的医院及完成报告的天数,就认定我不专业及草率,我无法接受。
今年3月份,法院传唤我出庭作证,当天我一个人接受检察官、法官及律师的询问4个小时,光检察官一个人就询问我2个小时。
而因为我上述所讲原因,我的确在一开始与检察官针锋相对,我当下有向检察官表示他不尊重专业,我也当庭表示既然这是个社会关注的案件,我并不反对安排其他医师鉴定,但我无法接受他用我不专业以及草率来做为理由。尤其在媒体报导后,网友更是直接攻击我及我的医院。
开庭的中场休息期间,检察官向我表示歉意,说法庭上的攻防就是如此,他必须提出理由,让法官愿意再指派另一家医院做鉴定,我回应我知道他是在做他的工作,但不应该提出这样不正确的指控。
而因为检察官先前对我专业度的质疑,法官提问的一开始就要我说明我的学经历,于是我说我是阳明大学医学系毕业,后来在中正大学拿到博士学位,担任主治医师八年,做过上百件的鉴定案件,在资历上绝对没有问题。
后来法官再问,为什么医院有这么多位精神科医师,是由我来做鉴定。我表示也许是因为我优秀且有经验,所以这样复杂的案件要我来做,且做鉴定又要承受这么大的舆论压力,多数精神科医师都不愿意做的。而也许这就是家属 (父亲) 后来理解的「我是权威」,但即使在其他情境下,我都从未说过「我是权威」这样的话。
担任此案的鉴定医师,我秉持自己所学做判断。在鉴定业务上,我的工作是判定嫌犯是否有精神疾病,以及他的犯行是否与精神疾病相关。试问,我哪里做错?
当网友质疑我不同情家属,但如果我因为同情,就影响我的判断,只为了顺应所谓的民意与社会期待,那其实往后的鉴定都不需要找医师做,只需要办网路投票即可,我想没有精神科医师喜欢做这样的工作。
▲ 杀警案无罪关键?《刑法》第19条,因精神疾病犯案,可减刑或不罚。(图/翻摄全国法规资料库)
我依照我的专业做鉴定,至于嫌犯会被判怎样的刑责,则不是我能决定的。而依照台湾的法律,因精神疾病而犯行可以减刑或免刑。如果多数民众认为这样的法律不合理,请提倡修改台湾的法律,而非只是谩骂医师。
担任精神科医师的这几年,我很努力地希望因为我的治疗,能让个案和他的家属生活获得改善,同时减轻因为个案的精神疾病对家庭及社会造成的困扰与负担,发生不幸的事情。
我相信没有人愿意看见,精神医疗的困境与病患的处置细节(如强制住院等)才是更需要被关注的,也才真正能预防这样的遗憾再发生。
(编按:杀警案判决全文请看→台湾嘉义地方法院刑事判决108年度重诉字第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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