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丈夫全死光...苦命女为「4只鸡」杠上政府 状告联邦法院!
▲为了留住心爱的鸡,女子不惜和当地政府对簿公堂。(图/示意图,与本新闻无关/达志影像)
美国佛州一名妇女为了所养的4只鸡,不惜一状告上联邦法院,因为她被当地居民协会举报违法在室内养鸡,限令30天内要把鸡安置到其他地方,但她反驳自己失去所有的家人后,患有相关创伤精神疾病,这些鸡不但是宠物更是她的心灵依靠。
居住在李县(Lee County)麦尔兹堡(Fort Myers)的女子莫里斯(Karen Morris),因为在家中饲养鸡的问题而与县政府及当地居民协会Sunshine Mobile Village Residents Association掀起大战,当局命令她在30天内安置好鸡,并且处以美元285元(约台币8655元)的罚款,若是未在期限内遵守规定,每天还会要她再额外支付美元25元(约台币759元)的保管费。
莫里斯与当局间的冲突已经长达1年多,然而她就是无法放弃饲养这些鸡,因为自从父母、兄弟姊妹甚至丈夫等家庭成员相继离世后,这4只小鸡为孤独的她提供了药物无法给予的情感支持,已是她生活的全部。
莫里斯表示,「我的精神医生有写信给他们,强调情感支持动物对于患有情绪困扰的病者是有益的」,然而当局仍认定她违法,还建议如果把鸡换成猪的话就可以饲养,「我可以养四头猪却不能养四只鸡」。
莫里斯强调,为了让宠物鸡不影响到社区,她还有特别进行训练,「我的女孩们不会吃其他人养的花,不会闯到邻居家,只是住在我的家里而已」,近来决定对李县政府提出联邦诉讼,反控当局强制她送走鸡的行为违法联邦公平居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