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中途之家日子:不能随意外出、用手机…被家暴反成罪犯

文/焦糖绿玫瑰 caramelgreen

新春期间是家庭暴力发生的高峰期,因为见面相处的时间长、产生摩擦的机会多,加上亲友之间有意无意的互相比较,使得过年这几天的家暴率会升高许多,然而在我们挞伐加害者之际,是否知道政府对于家暴的防治与相关处理呢?

家暴发生当下,受暴者打110或113求助,可留在安全的地方等待,或直接到派出所寻求保护,当警方过来以后,如果没有很明显的外伤大都会劝退受暴者「家和万事兴」(很抱歉,这就是吃案,但这种状况并不少见)。

若受暴者坚持成案,就随警察去医院验伤(也可自行到院验伤),到警局笔录详记事情发生的经过与时间,最后,警方会询问有无其他家人可帮忙、是否需要安置?而孩子受到暴力,又没有直系亲属可照顾的话,会先安置到「中途之家」。

中途之家是个很奇妙的地方,虽然是受暴妇女孩童庇护所,但军事化管理舍监制度,常导致被安置的人群起不满,好像「被打了还被当罪犯」。这边不能使用手机对外联络要打投币电话,不能随意外出,晚上熄灯后不得交谈,虽说是「保护当事人」才有这些规定,但真的有种角色对调的莫名感。

被打的人余悸犹存,大都无法好好睡觉,于是有些人会在熄灯后,聚集到客厅偷偷聊天,聊得大都是自己的遭遇,而一群同病相怜的人互相泣诉,也产生了一股强大的力量,就是提醒彼此:「千万不要回到那个可怕的家。」

中途之家不是长期安置的地方,它仅能停留半个月就必须强制搬出,所以被安置的受暴者,除了决定是否进行家暴官司外,必须积极寻找工作住处,而尚未出社会的学生或孩童,就会被安排到寄养家庭。

施暴者呢?很痛心的是,政府在受暴者被安置的时候,并没有对施暴方进行任何动作,仅让施暴者认为对方背叛、打小报告,却没有对这些随意使用暴力的人,进行精神、情绪心理评估

而通常被安置到中途之家的案例,已经是被打得很严重了,但政府方面,却未用公权力强制施暴者进行就医,使得我们这些被打的人,出来只能小心翼翼,免得被施暴者找到,或任由加害人找寻下一个施暴对象

而且政府的行政系统,对于家暴的警觉性超低,像是户口资料隐蔽(不让直系亲属知道近况现居户籍),必须透过法院申请到保护令才能隐蔽,对于已经被安置到中途之家,或寄养家庭的案例是很不公平的,这些受暴者可能因为不愿意对父母或配偶(施暴方)提告,导致错失户籍资料隐蔽的良机

这样的恶性循环,如果不透过公权力解决,强制施暴者送医,不幸的事件只会继续发生,而这个长久以来的问题(至少在我家就超过30年),政府机关却总是袖手旁观,只检讨被害人,不去管理施暴者。

政府总爱拿「113」、「保护令」出来说嘴,113都成立几年了?为什么很多受暴的人,不再相信113、不再相信社会局?这些社会版的状况,难道不该持续被政府关注、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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