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持刀报复小三途中被劝下,检方:属犯罪中止,不予起诉

日前,中国检察网公开一起不起诉决定书

甘肃男子因遭妻子出轨,持刀报复小三时,被妻子劝下,检方认定为犯罪中止,决定不予起诉。

被不起诉男子是一名煤矿工人,今年32岁。2020年10月,他发现妻子与其同学有染,便劝说二人停止来往,二人并未理睬。

于是,男子心生歹意,想要杀小三全家泄恨,随后,他在网上购买一把水果刀,并到小三家进行踩点。

同年11月7日晚间21时许,男子喝完酒,发现妻子发来信息,想要跟自己离婚。他非常生气,先是告诉岳父岳母和妻子,自己要去杀人,随后便坐上了前往妻子情人家的车。

一路上,妻子等人通过视频电话不停劝说他。再三劝说下,男子动摇了,在到达小三家大门口时,他放弃了杀人的想法。

但他还是敲开了妻子情人家的门,他要求第三者父亲告诉其儿子,不要再和自己的妻子来往。但得到的回应是,让他管好自己的老婆

男子便把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扔到炕上,威逼小三的父亲必须解决这个问题。随后,对方报警。次日,男子以涉嫌故意杀人(中止)罪,被取保候审

靖远县检察院认为,该男子因婚姻家庭纠纷,为报复他人,购买刀具,欲杀害他人,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但男子在着手实施杀害他人行为中,自动放弃犯罪,同时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

因其犯罪行为没有造成损害后果,又系初犯偶犯,具有认罪认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该男子不起诉。

武汉晨报记者 陈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