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精神问题」杀警判无罪!医爆气抖写31字:想做坏事的都先开证明再说?

法官认为郑男被鉴定为思觉失调症者,因此判无罪、须强制就医5年。(图/记者翁伊森翻摄)

记者李佳蓉综合报导

铁路勇警李承翰去年7月在台铁上处理补票纠纷,竟遭逃票的郑姓男子持刀捅伤,最后送医抢救后仍宣告不治,引发社会哗然。但稍早法官判决出炉,认为郑男因「精神问题」判无罪,并以50万元交保,让医师王树伟无法接受,在粉专写下:「24岁的青春年华,我无法想像家人们会有多心碎,无罪………………判决是无罪………………。」

一审结辩后,检方主张郑男虽被鉴定为思觉失调症患者,但仍有辨识、控制能力,因此建请法官判处无期徒刑,不过日前开庭时,郑男经医院鉴定后,法官认为郑于行为时,处于思觉失调症急性发病状态,且妄想内容犯案行为有绝对交互关联,故其犯案行为是受「精神状态影响所致,已达《刑法》第19条第1项因精神障碍而不能辨识行为违法程度,因此判无罪,但郑男须强制就医5年。

不过,法官考量郑男罹有思觉失调症,长期服药规则病识感不佳,且犯案情节重大,造成社会大众恐慌,基于维护社会安宁秩序,依规定认为仍应有谕知具保之必要,参酌郑男家庭经济状况,裁定50万元交保。

▲勇警李承翰遭刺致死,一审判凶嫌郑男无罪。(图/记者陈雕文翻摄)

随后,医师王树伟也在粉专PO文,心疼地说:「24岁的青春年华,我无法想像家人们会有多心碎,无罪………………判决是无罪………………。」他认为郑男患有思觉失调症,却服药不规则、病识感不佳,「难道没有责任吗?我不懂法律,法官下的判决或许是合乎法律,只是身为一般民众,这判决实在让人气愤啊…………。」

王树伟痛批,50万新台币就换来犯人的自由,反问「这不会造成更大的社会大众恐慌吗?被放出来之后,他还是有思觉失调,难道他就有了病识感,会规则服药了?过阵子是不是精神科门诊爆满,所有想做坏事的人都先开个证明再说?」

此文也引来忿忿不平的网友留言:「现在那么多杀人的出现,可以说是法官放纵的结果!」「真的很错愕,那法官怎么了?」「这真的很可恶,实在太离谱了」「天理何在?」「看到病识感不佳,就觉得他是故意的⋯⋯(一个感觉演技很好」「意思是:只要我有精神病,就可以杀人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