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绿案5被告获释 南检提抗告

台南地检署声押台盐绿能公司前董事长陈启昱(右)、前总经理苏坤煌(左)等被告失利后,25日已检具2大理由提起抗告。(本报资料照片)

台南地检署侦办台盐绿能光电开发弊案,经声押台绿前董事长陈启昱、前总经理苏坤煌等5名被告,被台南地方法院「打脸」驳回、全数当庭无保请回,遭蓝营痛批「打假球」后,25日检具2大理由提抗告,台南高分院也已受理。

南检23日以涉犯《证券交易法》特别背信、《刑法》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等罪嫌,声押陈启昱、苏坤煌、前台绿副总经理郭政玮及鸿晖国际负责人苏俊仁、晁阳开发负责人戴妤倩等5人后,台南地院认定罪嫌不足,24日均当庭请回,引发国民党立委谢龙介质疑检方「打假球」。

南检抗告理由陈述,陈启昱与苏坤煌在案发时分别具有台盐实业董事及经理人身分,台盐实业与台盐绿能为上市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台盐对台绿具实质控制权,2人身为台盐董事、经理人,为达利益输送或掏空公司目的,共谋设立鸿晖公司与主导成立台盐绿能,进而以台绿的名义为不合营业常规及不利益交易,实与控制公司以自己名义不合营业常规及不利益交易无异。原审认为被告等人不符《证券交易法》的上市公司,不符事实、相关法律及最高法院的见解,应有违误。

检方声押时已提出扣案手机内的对话纪录等证据,佐证5人有羁押的原因及必要,但原审并未予以审酌,直接认定被告等人犯嫌不重且无羁押必要,有速断之嫌,依法提抗告,请求撤销原裁定,重为适法裁定。

另外,南检先前发现台绿民股之一且是台绿下包厂商的承旸光电负责人蔡清旭及胞姊蔡月娥,涉嫌向前民进党中执委郭再钦购得非法掩埋炉碴的学甲区土地,再向银行抵押借款3.6亿元,过程涉及不法,本月15日搜索、传唤蔡、郭等人到案后,声押蔡家姊弟及总务陈雀单获准。蔡家姊弟不服抗告,台南高分院昨天也撤销发回台南地院重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