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鹽前董座陳啟昱等5人聲押案均遭駁回 南檢決提抗告

台南地院今晨驳回台盐前董事长陈启昱等5人声押案,台南地检署检察官认该裁定认事用法均有违误,将依法提起抗告。记者邵心杰/摄影

检调侦办台盐绿能弊案,台盐前董事长陈启昱、台绿前总经理苏坤煌被控与包商涉共谋诈财,检方认陈启昱等5人涉特别背信等罪嫌且有串灭证之虞声押禁见,但今晨陈启昱等5人声押案均遭法院驳回。检察官认该裁定认事用法均有违误,将依法提起抗告。

检调搜索台盐子公司台盐绿能公司营业处所等32处,带回被告19人、证人15人共34人到案,检方复讯后认定陈启昱、苏坤煌、台绿前副总经理郭政玮,以及合作厂商鸿晖国际科技公司负责人苏俊仁、晁旸开发公司负责人戴妤倩,皆涉证券交易法特别背信、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等罪嫌犯嫌重大,且有逃亡、湮灭证据及勾串共犯之虞,向法院声押禁见。

台南地院认为,陈启昱5人均有涉犯证券交易法第171条第1项第2款不合营业常规不利益罪、同条第1项第3款特别背信罪部分,罪嫌不足等理由,今晨驳回陈启昱等5人声押案。

台南地检署表示,针对此一裁定,检察官认该裁定认事用法均有违误,将依法提起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