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妹与洋男一夜5次郎 控遭连续性侵、肛交败诉

▲一名台妹怒控洋男性侵。(示意图/翻摄自网路/非本文当事人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一名女子指控,她透过聊天软体Skype认识外籍洋男,去(2014)年底两人相约见面,洋男开车将她载至大佳河滨公园,在车上强逼「车震」;事后洋男又在家中多次性侵,短短10小时内「强暴」5次,甚至肛交。不过士林地检署认为,女子行动未被限制,双方同游夜市,事后还用Line与友人聊天,认定罪证不足,作出不起诉处分

这名台妹声称,去年底她与网上认识住在新北市的洋男,两人相约在台北车站见面,接着洋男开车把她载到大佳河滨公园性侵,她斥责对方「为什么没戴套?」但她遭性侵后,随即与洋男到士林夜市逛街,大啖臭豆腐,接着再到洋男家中过夜。

台妹指控,她到洋男家后马上被脱掉衣裤,每隔几小时就被性侵一次。她供称洋男多次「强暴」,一次是刚进他家,第二次是睡前,第三次是早上刚醒来,第四次是在出门前。算一算,洋男在10小时内性侵她5次,甚至逼迫肛交,但她无力反抗。

不过士林地检署认为,台妹在大佳河滨公园被性侵后,仍与洋男同游士林夜市;晚间至洋男家中,台妹半夜还透过Line与数名友人聊天,未提及遭性侵,也可见行动并没有受到控制。此外,台妹当天离开洋男家中,两人还一起外出吃早餐,双方神色自若,再加上她身上并无明显外伤,认定罪证不足,做出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