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跑腿王」惊传恶性欠员工薪资…还继续招人 劳工局:将会同警方查处

台南劳工局长王鑫基指出,该企业故意规避劳检程序,并仍有员工市府投诉,劳工局将派员会同警局前往依法查处,以保障劳工权益。(图/记者林悦翻摄,下同)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台南市「跑腿王」传出恶性积欠员工薪资,台南市劳工局3次调解,1次调解成立资方未履行,另2次资方根本不出席,最近更传出「跑腿王」不但恶性积欠员工薪资,还涉嫌继续招募员工,疑有骗取押金情事,台南市劳工局长王鑫基指出,劳工会将会同警察局前往查处。

据了解,台南市小型快递业者「跑腿王」(冠临企业﹞,被控积欠员工薪水,该公司向市府提报歇业,却传出疑涉嫌以招募员工手法,收取应征押金之不法情事,且有多人受骗上当

台南市劳工局指出,劳工局曾受理该企业数起薪资纠纷协商,第1次协劳资协调在2019年3月月29日,第1次调解成立,资方代表同意给付6488元工资,但事后却没有履行,第2起在5月30日、第3起在9月间,但第2及第3次劳资协调会,资方根本不出席。

▲台南市小型快递业者「跑腿王」(冠临企业﹞已申请歇业,实际上在东区大同路二段营业,且疑涉嫌继续招募员工。

劳工局劳动检查中心劳检员2次前往该企业劳检,5月8日因未备置出勤纪录被劳工局罚款9万元(违反劳基法30条5项)及未备置工资清册罚2万元(违反劳基法23条2项),共罚11万元。

而后劳工局再派员前往劳检,该企业竟规避检查再被劳工局罚3万元(违反劳基法80条),且其员工持续向劳工局投诉,且业主不配合。该企业营业登记是在台南市南区西门路一段,并申请歇业,实际上在东区大同路二段营业,劳工局访查时,雇主故意否认本身是雇主,不配合访查。此外,也有员工向警方提出诈欺告诉,目前已进入司法程序中。

台南市劳工局长王鑫基指出,该企业故意规避劳检等程序,并仍有员工向市府劳工局投诉,他已指示5日上午派员会同市警局前往,依法查处,以保障劳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