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售日本防蚊液「最重可罚30万」...成分恐伤孕妇、胎儿

▲许多民众日本购买防蚊喷雾,不可擅自在网路贩售。(图/翻摄自pixabay)

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近年国人赴日旅游正为流行,许多民众会一并采购「防蚊商品」带回国内,甚至于在各大网站公开贩售,即属于违法行为,依法最重可裁处新台币30万元罚款

屏东县政府环保局提醒民众,依照环境用药管理法相关规定,需持有环境用药许可证、环境用药贩卖业或病媒防治业许可执照者,才可公开贩售各项环境防虫用药,如果将国外购买的蚊香、防蚊液、防蚊吊挂片、蟑螂药等环境防虫产品,禁止自行至网路上公开贩售。

网路购物近年已为民众常用的消费管道,为降低环境用药对人体及环境之危害行政院环境保护署已要求全国各县市政府环保局,加强于网路平台贩售环境用药查核工作。截至目前,屏东县已开出3张罚单,均是民众自行由国外携回防虫相关产品并于网路公开贩售,然而经查这些都是日本制造环境用药,目前未经行政院环保署核准制造或输入,且依环境用药管理法规范,非持有环境用药许可证、环境用药贩卖业或病媒防治业许可执照者,是不得迳自于网路上贩卖。

▲蚊香、蟑螂药若含有未经许可成分小心孕妇胎儿及环境造成影响。(图/翻摄自pixabay)

环保局鲁台营局长提醒民众,未经国家验证许可的环境用药,其成分及浓度不明,除因效果不佳,浪费金钱外,最重要的是可能对环境及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其中若是含有未经许可的成分,更会对孕妇及婴幼儿的健康造成影响。也呼吁一般民众勿于网路平台、市场夜市等,购买来路不明的防蚊除虫药品,应选购印有行政院环保署许可证字号的产品,并注意其制造及有效期限,才是经认证成分安全合格的环境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