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 讨债逼车害死友 国民法官判9年
洪姓男子逼车追撞导致友人摔车不治被台南地检署依杀人罪起诉后,台南地方法院国民法官29日改依伤害致死罪判刑9年。(本报资料照片)
台南市63岁洪姓男子被相识50年的洪姓友人指积欠赌博抽头金10万元,多次传简讯催讨未果,2022年11月洪男返乡投票双方不期而遇,对方再次讨债,2人拉扯互殴,事后友人骑机车离开,洪男竟驾车尾随3度追撞、逼车,导致友人摔车撞树后不治。案经台南地检署依杀人罪起诉,台南地院国民法庭29日改依伤害致死罪判洪男9年,可上诉。
洪男与死者自小都在北门区长大,2人相识50年。因死者认为洪男积欠他赌博抽头金10万元,从2022年10月19日起,多次以行动电话传简讯催债,但洪男均否认有此债务。
洪男于2022年11月26日返回户籍地北门区投票后,当天下午与友人相约聊天;不久死者骑机车经过发现,即质问洪男债务该如何处理?双方一言不合,当场爆发拉扯冲突。
之后死者悻悻然骑车离去,洪男竟驾自小客车紧追在后,期间2度冲撞对方,更以高达77公里的时速逼车,导致对方行经北门区蚵寮里大将爷庙后方台84线路桥下方时,失控打滑人车倒地,自撞路树受重伤。
路过民众全程目睹洪男追撞、逼车,曾通报119将伤者送医,但对方仍于下午3点13分伤重不治。洪男逞凶离去后返回现场时,被目击民众发现,报警将他拦下逮捕到案。
南检侦结依杀人罪起诉洪男,但洪男主张死者「自己摔倒」;他的律师除要求勘验多段行车记录器、路口监视器及民车监视器画面,也声请现场勘察。
南院国民法官认为,洪男最后一次逼车并无杀人意图,只有不确定的伤害意图,双方当时车速都快,洪男返回现场也被认为有善意,但因不认罪、无悔意,改依伤害致死罪判9年,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