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議長賄選案判決影響其職位? 法界人士直言「未定之天」
台南正副议长贿选案,检方认正副议长邱莉莉、林志展及民进党前中执委郭再钦等10人涉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中行求、期约贿选及恐吓等罪嫌起诉,台南地院预定下午宣判,外界关注判决结果,是否影响其正副议长资格,法界人士直言,本案距定谳之日尚早,目前言之过早。
法界人士指出,本案如判有罪,被告可以依法上诉,若判无罪,检察官也可上诉。而邱莉莉、林志展等人当选正、副议长,任期都快过半了,再上诉二审,官司也不知要再打多久?一切都在未定之天。
然而,政界人士对比当年前议长李全教被控贿选,当年台南高分院更二审宣判,认李全教共同预备于直辖市议会议长选举,对于有投票权的人行求贿赂及不正利益,处有期徒刑9月,褫夺公权3年外,另民事当选无效部分,二审认李全教就其竞选团队的贿选行为应全权负责,二审定谳,李全教确定丧失议员和议长资格。
事实上,检方对邱莉莉、林志展等人所提涉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中行求、期约贿选及恐吓等罪嫌起诉,仅针对议长选举部分,并未提当选无效之诉。
法界人士指出,依选罢法第120条第1项第2款对候选人、有投票权人,以强暴、胁迫或其他非法的方法,妨害他人竞选、自由行使投票权,选委会、检察官或同一选举区的候选人得以当选人为被告,自公告当选人名单之日起30日内,向法院提起当选无效之诉。
法界人士说,正副议长部分是依地方制度法选举产生,而地制法仅在第46条中规定罢免相关规定,因此,正副议长丧失资格,一是自己请辞,另遭罢免或遭宣告褫夺公权,才可能发生。
法界人士表示,李全教是因议员贿选被判当选无效,二审定谳,丧失议员资格,议长宝座也同时不保。这与邱莉莉是议长选举涉贿选,而非议员涉贿选被起诉,两者本质不同,适用法规也不同。
外界关注台南正副议长贿选案判决结果,是否影响其正副议长资格,法界人士直言,本案距定谳之日尚早,目前言之过早。图/本报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