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低收入户占总人口数不到1.3% 民团提《社会救助法》修正草案

民团今在立法院公布首部民间版《社会救助法》修正草案,共同呼吁跨党派立委支持修法。(范云办公室提供/游念育台北传真)

台湾贫穷率被各界批评低估贫穷人口,《社会救助法》应该大幅修法呼声四起,民团今在立法院公布首部民间版《社会救助法》修正草案,共同呼吁跨党派立委支持修法。民进党立委认为,现行问题存在已久,距离上次大幅修正,已超过10年,政府应理解第一线现场的诸多困境。

根据统计,台湾的贫穷线标准与国际相仿,但相较邻近的日本、韩国贫穷率为总人口的15至16%,台湾低收入户却仅占总人口的1.3%,民进党立委提到,这次修法有4大重点,首先,应调整目前过于严苛的「贫穷认定」,真正接住目前正在贫穷困境的人民们。

民进党立委指出,第二个修法重点则是,强化脱离贫穷的政策设计,以阶段式脱贫规画取代过去使用的断崖式补助,同时搭配多元就业、居住安定服务,给贫穷者钓竿,更让他们不用餐风露宿。

立委表示,第三个修法重点,政府带头消除对贫穷者的歧视,将过往相关政策中框定的「基本生活扶助」,改为「保障适足生活」;第四个修法重点,尊重社工专业,授权社工依实情评估家户人口、所得计算方式,让弱势家庭不再陷入互相的司法诉讼中。

台湾芒草心慈善协会秘书长李盈姿提到,现行法规规定,户籍地与实居地须一致,以前年度财税资料计算收入的方式,经常卡住无家者、身障、老人等弱势者申请低收入户资格,建议应依实际居住状况给予补助。

台湾芒草心慈善协会倡议专员王今𬀩指出,现行《社会救助法》以最近一年「当地区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数的60%」定义「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费」,就是「个人的贫穷线」,但很吊诡的是,低收入户只能以「家户」总收入申请低收资格,无法以个人为单位申请。

他认为,《社会救助法》并没有明文规定一条「家户贫穷线」,却有明文规定「个人贫穷线」,但又不给予个人申请低收入户资格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