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人赴陆工作免就业证 国台办:失业也可享公共就业服务

▲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图/视觉中国

记者蔡绍坚综合报导

大陆国务院3日宣布,取消「台港澳人员内地就业许可」,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8日表示,从此,台湾居民来大陆工作将和大陆居民一样,不再需要办理专门的「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失业后也可按规定进行失业登记,享受公共就业服务

马晓光指出,为贯彻落实中共十九大精神,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就业、创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国台办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部门调研,认真听取广大台胞意见建议,报请国务院同意,决定取消台湾居民在大陆就业需办理就也许可的相关规定。

马晓光强调,从此,台湾居民来大陆工作将和大陆居民一样,不再需要办理专门的「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在大陆工作的台湾人可以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社会保险费记录作为就业证明材料依法享有各项劳动保障权益。在失业后可按规定进行失业登记,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接下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按国务院要求,尽快推出台湾居民在大陆就业的配套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