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在大陆就业台湾民众可领失业保险
国台办发言人范丽青11日表示,台湾民众在大陆稳定就业满6个月,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失业后可享就业服务和失业保险。
国台办上午举行例行记者会,大陆台湾网记者提问,最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了相关规定,在大陆就业的台湾居民,在失业以后可以享受到失业保险待遇,能否请您介绍一下相关具体情况?
范丽青回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1月出台相关举措,规定台湾居民在大陆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失业后如本人自愿,可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享受就业服务和相应的失业保险待遇。
她强调,这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台湾居民在大陆就业的相关权益。
另外,大陆中央电视台海峡两岸记者提问,春节马上就要到了,加班机计划到现在为止有没有确定,具体的安排是怎么样的?
范丽青说,两岸民航「小两会」已协商确定春节加班机安排,「期限是1月17日到2月14日,加班总量不限。」
至于部分台商、台湾民众需求集中的大陆机场,范丽青指出,加班额度较去年有所增加。例如上海浦东,今年将会达到双方航空公司各105班,跟去年相比,大幅增加了一倍多。另外,南京不再设定加班上限。第一批春节加班将会在12月19日以前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