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业众信:在陆台商可采企业分立策略

近期国际情势持续动荡不安,在乌俄战争各国经济制裁及中俄联合声明影响下,台商跨国经营朝向分散地缘政治风险趋势将更形显著,而美国对中国大陆之贸易逆差于2021年再次扩大,中国大陆向美国进口之商品并未如首阶段贸易协议之预期,使得国际社会之关注未来中美贸易战是否再起波澜。

徐晓婷指出,台商为分散地缘政治风险,可能采用「企业分立」方式。企业分立是中国大陆企业重组交易重要的工具之一,可单独使用或与其他重组交易组合使用,主要内容为一家企业依据公司法规定,拆分成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公司的法律行为。

当台商企业有上市计划,经综合评估上市条件及获利效益,常将不具上市效益之资产拆出,例如不动产或持续亏损之业务,以增加未来本益比效益。另外,亦常见已上市公司从集团事业个体中,选择部分事业体,透过企业分立方式重组成另一个新事业个体,以执行多地挂牌市场上市之计划。

另台商企业有不动产活化计划时,若企业不动产地点位于当地都市更新计划内,实务上通常考量采用企业分立的重组交易,事先将不动产与营运分开,以因应未来可能发生的不动产交易,以及减缓对企业营运的冲击。

此外,台商也有可能考虑到家族传承方案。考量未来家族成员是否参与企业经营,或找外部专业经理人经营,区分企业资产类型及设计未来绩效激励计划为核心重点之一。如企业资产具有租金等固定收益性质,可考量将其拆出作为私人家族传承物件,而营运个体则透过企业分立而能达到轻资产运营目的。

徐晓婷提醒,企业分立同时需考量中国大陆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与印花税等税务影响 ,而企业所得税规定内容较为复杂,可分为一般性与特殊性税务处理,若采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则需符合一定条件与未来转让期间限制下,将有机会可免征企业所得税。而在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及印花税等其他税种环节,符合企业重组特定条件下亦有免征之优惠规定适用。

近年来已有部分台商透过企业分立之退场转型机制逐渐移转营运重心至东南亚地区或回台投资,台商应重新审慎评估集团营运架构。徐晓婷指出,若涉及跨境重组交易,应同时考量台湾受控外国企业(CFC)将于2023年1月1日生效,进一步评估集团重组交易整体合理性,避免顾此失彼产生额外的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