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取得保德信人寿100%股份 获金管会同意

金管会于5月31日已同意台新金控取得保德信人寿100%股份之申请案,金管会表示,台新金控应依所报规划完成向金管会承诺之事项,并函报金管会认可后生效

金管会表示,经审核本案尚符合金融控股公司法保险法相关规定,但考量本案台新金控向金管会承诺保障保德信人寿之保户员工权益、长期经营保德信人寿、配合保德信人寿未来十年之增资资金需求办理注资等事项,须提报董事会通过,金管会采附条件核准待台新金控将相关承诺事项提报董事会通过,并检送董事会议程议事录、与保管机构签订之保管股票暨授权处分契约,以及由保管机构出具保管资产明细表资料经金管会认可后生效。

金管会表示,并要求台新金控应依向金管会承诺之事项,于期限出售保管资产以取得自有资金办理交割;另请台新金控依资讯揭露相关规定公告相关重大讯息,并就向金管会承诺之事项,提报股东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