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多报被查税 4种情况的人身保费 不能列举扣除额

民众报税前可多加了解相关规定,避免多报被查税。(图/视觉中国

记者李蕙璇台北报导

元大人寿提醒民众报税时,仅有人身保险才可列举扣除,并且还要注意有四种情况的人身保费不能列举扣除,须多加留意。

商品精算部副总经理张铭修指出,根据《保险法》第13条,保险分为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报税时仅有人身保险才可列举扣除。

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伤害保险、年金保险(例如:国民年金保险即属于年金保险)。

而去年出国旅行购买的旅平险意外险也属于人身保险,民众只要检附证明,也可列举扣除。

至于车险火灾保险责任险,都是财产保险,则不得列举扣除。

张铭修也提醒,有四种情况的人身保费不能列举扣除,民众报税时应多加留意。

一是非直系亲属部分,帮配偶、子女父母以外的亲属缴的保险费,例如,兄弟姊妹报税时无法列举扣除。

二是非抚养亲属子女已成年并自行报税,即使父母帮忙缴保险费,也不能列举扣除,但子女可以在自己的申报户中列举扣除。

三是要保人与被保人非同一申报时,例如,儿子父亲购买保险,但父亲和儿子各自申报,儿子就不能列举该笔保费。

四为政府核准保单,像是地下保单、境外保单都无法享有扣抵权利

元大人寿商品精算部副总经理张铭修强调,包括人身保险、健保、劳保军公教保险、国民年金都可列举扣除,但要注意关于车险、住宅火险投资型保单连结投资标的专设帐簿部分,都不得列举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