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油商偷运油给北韩 法务部首开「资恐防制审议会」制裁
▲港籍货轮「方向永嘉」遭南韩政府发现涉嫌偷运石油到北韩。(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香港籍货轮「方向永嘉」(Lighthouse Winmore)涉嫌偷运石油到北韩,遭南韩政府扣留,高雄地检署2日传唤高洋渔业公司负责人陈世宪到案,陈世宪坚持否认犯行,检方讯后谕令150万元交保。法务部今天首次依资恐防制法规定,召开「资恐防制审议会」,会中通过指定陈世宪、Bunker’s Taiwan Group Corporation、Billions Bunker Group Corporation,共计1个人、2境外法人为制裁名单。
法务部稍早发新闻稿表示,联合国安全理事会针对北韩威胁国际安全之行为,于2017年间陆续发布第2371号、第2375号及第2397号决议强化制裁强度与措施,并于2017年12月28日指列制裁比利恩18号船只,今天首次依资恐防制法规定邀集国家安全局、内政部、外交部、国防部、经济部、中央银行、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会委员召开「资恐防制审议会」。
「资恐防制审议会」中依资恐防制法第4条第1项第2款规定,基于国际合作及联合国决议认有必要,通过指定陈世宪、Bunker’s Taiwan Group Corporation、Billions Bunker Group Corporation,共计1个人、2境外法人为制裁名单,制裁及于陈世宪为实质受益人之Oceanic Enterprise Co. Ltd.、UMC Corporation Peru S.A.C之2个境外法人。
法务部指出,我国位处亚太地区,对于区域安全同尽国际责任义务,也不容任何挑衅国际安全行为。法务部呼吁金融机构、非金融事业或人员及民众,就上开指列对象应禁止任何提供财物或财产上利益行为,亦应避免任何金融或商业往来,以避免构成资恐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