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骑士撞倒机车未报案挨罚3000 分局长授「交通事故求平安SOP」
台中市19岁庄姓男骑士日前会车时,不慎撞倒路边停放的一辆机车,他将倒地的机车扶起、检视确认无恙后就离开现场,但事后车主阮女却发现机车煞车手把断裂,且右侧车身有磨损痕迹,遂请求警方破案。警方循线找到庄男,经约谈知悉庄男非故意,且犯后态度良好,不过在车祸后离开案发现场未主动报案,除须赔偿阮女修车费,也吃了一张3000元的罚单。
台中市第五警分局交通分队表示,日前受理一起肇事离开现场的交通事故案件,30岁的阮姓女子声称晚上要骑车时,发现停在北屯区丰乐路11巷的机车右煞车手把断裂、右侧车身有磨损的痕迹,请求警方帮忙破案。
警方调阅监视器显示,一辆机车与一台自小客车在北屯区丰乐路11巷会车时,男子所驾的机车排气管勾到阮女停放的机车导致倒下,庄男发现后马上停下,并将机车立起、检视一下才离开现场。
▲▼ 阮女发现机车右煞车手把断裂、右侧车身有磨损的痕迹。
员警扩大调阅影像,根据车号通知庄男到案说明。庄男虽然知道警方为何通知他到案,但仍一脸狐疑不知哪环节出错了,警方向他解释:「不慎撞倒别人的车子、并立起来是一件很普通的行为」、「但发生车祸没报警处理而离开,是会被处罚的」。由于庄男犯后态度良好,员警表示「这样有礼貌的年轻人不多见了!不过,因为发生车祸没报警,就很容易落人口实,让人误会」。
警方指出,事后双方已达成和解,修车费用800元,但庄男车祸后未依规处置,额外付了一张3000元罚单。
第五分局交通分队长李建兴表示,车祸报警的目的有两个,1:「请警方到场搜证与赔偿」,2:「双方处于公平的立场」。
李建兴说,因为不知道对方损失的价值多少,常常「自己觉得没怎样」而离开现场,但对方不见得认为没关系。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62条:汽车驾驶人驾驶汽车肇事,无人受伤或死亡而未依规定处置者,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锾;逃逸者,并吊扣其驾驶执照1个月至3个月。
台中市第五警分局长郭士杰亲授「交通事故求平安SOP」,1:打110求援警,2:至路边求安全,3:做酒测求清白,4:做资料求真相,5:通知保险公司求理赔。其中「报案」是最关键的动作,以免像本案一样,「未依规定处置」、「离开现场」,多了一张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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