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區公所雇員貪汙 爸媽當人頭…狠詐中低收補助款130萬
时任台中市和平区公所王姓约雇员利用申请中低收补助系统没复审机制漏洞,将不具低收资格的父母、弟弟名义,向社会局诈领补助款130万多元;法院考量,王犯后向廉政署自首,缴回不法所得且全部认罪,依5个贪污公务员利用职务上之机会诈取财物罪判他2年,缓刑5年,可上诉。
检、廉调查,王男(31岁)2019起在和平区公所民政课担任约雇员,他发现中低收入户补助缺乏复审机制,利用该漏洞自2020年11月起,以未具低收资格的父母、弟弟名义,登入「弱势e关怀计划社会福利资源系统」资料3人个资,诈领低收补助资格。
检、廉查出,王再印出2020年12月,及2021年1月至5月的「高中职生活补助」、「家庭生活补助」清册,自己盖章再逐层由公所课长、秘书及区长核准,一共向台中市社会局诈领补助130万9748元,款项分别拨入父母、弟弟户头内,自己再提领后挪做私用。
直到王男自觉曝光,赶在公所报案前自行赴廉政署中调组自首,家中也被搜索扣得38万元现金;检方讯时,他坦承利用「弱势e关怀计划社会福利资源系统」没有复审机制的漏洞,以家人名义诈领补助。
和平区公所政风室也发现,「弱势e关怀计划社会福利资源系统」可以用手动方式,将未符合低收入户申请资料,变更为符合低收入户资格,检方侦结依5个贪污罪起诉他。
台中地院审理时,王男均坦承不讳,并有相关证据可佐,且他犯后自首、交回犯罪所得,并于侦查中自白,均依法减刑。
法院考量,王承办低收入补助业务,本应廉洁自守,竟为贪图利得诈财,破坏公务员廉洁形象,斟酌一切情状后依5个公务员利用职务上之机会诈取财物罪,各判他1年3月至1年5月,5罪应执行2年,褫夺公权1年,宣告缓刑3年,并命他应向公库支付15万元。
和平区公所。记者曾健祐/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