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议员林汝洲涉贿当选无效 缺额由刘淑兰递补

台中市议员林汝洲涉嫌买票贿选,当选无效确定。(图/翻拍自林汝洲脸书)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台中市第2届第三选区国民党市议员林汝洲被控在103年市议员选举中,与多名桩脚配合以每票500元买票,去年底遭台地方法院判决当选无效,22日二审驳回林汝洲上诉,当选无效确定。而林汝洲的缺额,台中市选委会表示,依法将由该选区落选第一顺位民进党参选人刘淑兰递补。

2014年底九合一大选前夕,代表国民党参选的林汝洲遭人指控买票,其外甥陈进益涉嫌交付2万元给林姓桩脚,再由林姓桩脚以每票500元代价,转交给7名选民;而同一天,陈男再转交7万5000 元给另一林姓管委会主委,并同样以每票500元代价转交给住户11人。台中地方法院于2015年6月判处陈进益有期徒刑1年10个月,附带捐给公库30万元,缓刑5年。

国民党籍的林汝洲,深耕地方多年,过去曾担任原台中县大肚乡第14、15届乡长,台中县大肚乡第14、15届乡民代表、台中县第14届县议员,以及国民党第17、18次全国党代表,是地方资深的政治人物

台中市选举委员会副总干事镇安表示,因台中市第3选区市议员林汝洲当选无效定谳,缺额依法将由该选区落选第一顺位的刘淑兰递补。届时市议会在收到法院判决,将行文行政院,再由中央选举委员会依法公告递补当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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