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不成怒开枪 子弹贯穿仇家手臂后竟射死好友
男子朝谈判对象开枪,子弹贯穿对方手臂后竟打中好友,造成好友当场休克死亡。(示意图/达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高雄一名王姓男子今年3月伙同友人小杰(化名)找王姓男子理论,3人一度扭打一团,过程中他拿改造枪的枪托狂打王男,一怒之下朝对方近距离开枪,不料子弹打穿对方手臂后,再射入小杰胸膛,遭成小杰当场休克死亡,而他当下只顾着殴打,事后才发现小杰在旁已死,法院最后依杀人、持有枪枝等罪判刑19年。
判决书指出,林男与王男疑似因为1名女子发生感情纠纷,今年3月31日凌晨4时许与友人小杰谈及此事,小杰义气相挺为他出头,两人当天早上7时许开车找王理论,当时林男还带着一把改造手枪,他们约在高雄凤翔公园碰面,没想到小杰一见到王男就出手狂欧,林男也加入殴打行列,3人因此扭打在一起。
打斗过程中,林男用枪托猛打王男头部,一怒之下朝对方近距离开枪,子弹打中右前臂,贯穿手臂后,竟射入王男身旁小杰的左后背,穿透肋骨、肺部、胸主动脉,弹头最后卡在右锁骨下的胸壁肌肉;小杰中弹后即休克昏厥,林男还与王男在旁扭打,之后发现他已休克,王男随即冲回家慌称车祸报警,但附近民众说有听到枪声,检察官依杀人罪嫌起诉林男。
林男在法庭上辩称枪枝走火;但法院认为,他趁互殴时对方不注意开枪,主观上应知可能造成生命危害,加上小杰中弹时还不立即通报救护,有杀人不确定故意,考量他拒认杀人罪,曾因毒品等案入监7年多,依累犯加重刑度,持有枪枝罪判4年,杀人罪判16年,褫夺公权8年,应执行19年6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