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好友共同向情敌寻仇 他却被猪队友开枪「打穿背部惨死」

高雄林姓男子友人阿凯凤山凤翔公园王姓男子谈判时发生扭打,林男持枪王男射击,却导致阿凯中弹身亡,高雄地院依杀人罪等判林男19年半徒刑,可上诉。(本报资料照)

在高雄摆摊买卖的摊商林哲男,因和和王姓男子争风吃醋,今年三月间相约凤翔公园谈判,林的友人「阿凯」一听当场出面力挺,双方见面随即开打,阿凯狂欧王男,林哲男也加入战局,持手枪对王男开枪,未料子弹却贯穿王男手臂后打穿阿凯背部造成他当场死亡,高雄地院审理后,将林哲男判处十九年六月徒刑,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记载,林哲男与好友阿凯前因女子争风吃醋,2人在109年3月30日凌晨 4时共同吃宵夜时,谈及与王姓男子因女人问题嫌隙,双方相约谈判,阿凯遂主动表示要与其一起去找王姓男子谈判。

王姓男子便与林哲男相约凤翔公园见面,阿凯莉克驾驶租赁小客车载林哲男前往凤翔公园。一见王姓男子已在该处等候,阿凯原本开车撞死对方,却遭林括哲男制止,阿凯停立即下车与与王姓男子扭打,林哲男则持手枪加入殴打王达元,并持枪托殴打王达元头部,并朝王男开枪,子弹先打中贯穿右前臂,又射入阿凯之左后背部,导致阿凯休克死亡。

但王男仍持续与林哲男继续扭打,不久旋即倒地,还告知林哲男说阿凯怎么都不动了,2人这时才上前察看,这时才发现阿凯已中枪,本来林哲男要载走阿凯以掩饰犯行,但却无力搬运阿凯,于是先将手枪丢弃于草丛内,并由王男打电话叫救护车谎报「发生车祸」。

警方现场目击者通报该处发生枪击案,当场逮捕林哲男,并起获造手枪及子弹。林哲男审理时辩称,是因抢枪时「走火」,但经过弹道比对,子弹是由高往下射,认定是林哲男趁两人互殴趁机开枪。法官认定,林男因坚不认罪,又曾因毒品等案入监七年多,阿凯家属也要求重判,依持有枪枝罪、杀人罪判十九年六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