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鼓励中高龄劳工重返职场 媒合上工90天领1万元

桃园鼓励中高龄劳工重返职场,经推介媒合上工90天可领就业奖励金1万元。(桃园市劳动局提供/陈梦茹桃园传真)

桃园鼓励中高龄劳工重返职场,推行中高龄及高龄劳动力再运用奖励计划。(桃园市劳动局提供/陈梦茹桃园传真)

桃园自去年推行中高龄及高龄劳动力再运用奖励计划,总计协助630名中高龄劳工再就业,今年编列500万元经费持续推动,针对65岁以上退休劳工、设籍桃园市的50岁已退休或退离职场劳工,只要到就服处办理求职登记,经推介上工满90天就能领到1万元就业奖励金。

就业职训服务处认定给付课课长陈彦蓁指出,虽然桃园制造业职缺较多,但制造业作业员多需要轮班、付出较多劳力,对于高龄就业者来说比较不友善,因此就服专员们在推介过程中也会先行评估,再询问就业者的喜好及意愿协助媒合,去年总共协助630名中高龄劳工重返职场。

陈彦蓁表示,去年推出中高龄及高龄劳动力再运用奖励计划,当时原有需要失业3个月的条件限制,不过遇上疫情搅局,鼓励中高龄劳工就业的计划反倒成阻碍。

陈彦蓁说,有人民众反应,很想赶快找到工作,但奖励金申请限制却需要失业满3个月,为此市府赶紧于6月28日取消该限制,自此后放宽条件,只要年满50岁并设籍桃园市,且符合劳动基准法第53条退休、劳工保险条例第58条请领老年给付、劳工退休金条例第24条退休、已退出劳动力市场,4项条件之一即能申请。

陈彦蓁提醒,符合上述资格的民众可至就业服务据点,桃园就业中心银发延就院、中坜就业中心办理求职登记,经推介实际工作地在桃园市境内的职缺,且受雇同一事业单位连续就业满90天,每人可领1万元就业奖励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