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市观音区莲花园休闲农业区 获农委会通过

桃园市政府力推莲花休闲农业发展绿色生态观光。(图/记者杨炽兴摄)

记者杨炽兴/桃园报导

桃园市府申请设置桃园的休闲农业区计划,「观音区莲花园休闲农业区」已获委会通过,市长郑文灿31日在市政会议上宣示作为施政重点之一,逐步将具潜力、适合发展的地区,申请发展为休闲农业区成为桃园的特色,并推动绿色生态观光。

郑文灿说,「观音区莲花园休闲农业区」预计今(105)年11月15日划定公告,未来可发展民宿及休闲农产业,让游客漫游自行车道体验农庄生活及莲花产业,形成绿色观光地带。并指示农业局、观旅局及观音区公所,待正式公告后进一步规划,包括完善公共设施,及辅导业者经营休闲农场及民宿;未来「观音莲花季」可结合「莲花园休闲农业区」,让莲花产业转换为休闲农业。

郑文灿并针对石沪、观新藻礁、草漯砂丘等进行文化资产「自然地景」认定,设置「藻礁生态馆」及「许厝港湿地生态教室」等。指示文化局规划设置「莲花故事馆」及串联地景艺术活动,亦可评估新增街头艺人表演。请环保局规划设置环教场所以利学校进行户外教学。观音及新屋滨海客家区域,客家局可以向客委会申请经费,结合休闲农业区举办各项活动,共同推广客家文化。

郑文灿指出,申请通过划定休闲农业区后有三大优点,包括:第一,依「休闲农业辅导管理办法」第7条及「民宿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休闲农业区内之农舍均可申请经营民宿。第二,依「休闲农业辅导管理办法」第8条规定,休闲农业区得予投入休闲农业设施。

此外,在兴建休闲农业设施方面,休闲农场有别于一般农舍仅能兴建10%的休闲农业设施,休闲农场则可兴建20%的休闲农业设施,以及额外20%的附属设施,在营运上较为便利。

第三,依「民宿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休闲农业区内的农舍得以供作民宿使用。市府将以发展休闲农场100家为目标,民宿产业可结合风景区及休闲农业区,让民宿更具有多元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