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战下士修吊桥绳索断裂!头部遭滑轮击中脑损...获国赔1070万
▲陆军特战指挥部陈姓下士5年前被指派修复突击吊桥绳索,疑因拉力过大导致滑轮击中头部造成脑部失能,法院判决国防部败诉需赔偿1070余万元。(示意图/视觉中国CFP)
陆军特战指挥部陈姓下士5年前被指派修复突击吊桥绳索,疑因拉力过大造成绳索不堪负荷断裂,滑轮因反作用力击中陈姓下士头部,造成脑部受损与上下腭骨折等重创,在医院昏迷10余个月才救回一命,事后认知功能受损还领有残障手册,陈向法院申请国赔,桃园法院判决国防部败诉需赔偿1070万余元,本案还可上诉。
桃园地院判决书指出,在桃园市龙潭区武汉营区服役的陈姓下士于2015年11月13日,吴姓营长视察时发现突击吊桥绳索破损,要求下属尽速修复,当时依规定仅需6名人力即可修复,但郑姓士官长却找来32人支援,疑因拉力过大导致绳索不堪负荷断裂,绳索上滑轮反弹击中陈姓下士头部,导致其严重受创。
陈姓下士事后提出国赔,他主张因上下腭遭滑轮击中导致开放性骨折,牙齿被打断跌落咽喉内,脑部因弥漫性轴突损伤,在医院昏迷10余个月,虽然幸运捡回一命,但出现认知功能障碍与短期记忆受损,生活已无法自理,他还领有障碍手册;陈还质疑,郑姓士官长具相关专业却未依照规定办理,竟指派远超所需人力的32人拉扯绳索,因拉力过大导致绳索断裂,刑事部分郑姓士官长已于2017年被桃园地检署依业务过失伤害罪起诉,目前还在法院审理中。
地院认为,郑姓士官长身为公务员,却要求32名士官兵同时强拉绳索导致断裂,其行为与陈姓下士受伤具因果关系,陆军司令部则认为,陈已向郑求偿就不得再提国赔,认知应有误解,应适用国家赔偿法;法官认为陈姓下士受伤时仅19岁,花费大量时间复健,精神上痛苦难以言喻,依医疗、看护、劳动力减损、薪资损失与精神抚慰金总计求偿1830万元,法关审理后认定求偿1210万元为适当,扣除保险理赔,民事判决国防部应赔偿陈计1070万3640元,本案还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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