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战下士修吊桥绳索断裂!头部遭滑轮击中脑损...获国赔1070万

陆军特战指挥部陈姓下士5年前被指派修复突击吊桥绳索疑因拉力过大导致滑轮击中头部造成脑部失能,法院判决国防部败诉需赔偿1070余万元。(示意图视觉中国CFP)

记者沈继昌桃园报导

陆军特战指挥部陈姓下士5年前被指派修复突击吊桥绳索,疑因拉力过大造成绳索不堪负荷断裂,滑轮因反作用力击中陈姓下士头部,造成脑部受损与上下腭骨折重创,在医院昏迷10余个月才救回一命,事后认知功能受损还领有残障手册陈向法院申请国赔,桃园法院判决国防部败诉需赔偿1070万余元,本案还可上诉。

桃园地院判决书指出,在桃园市龙潭区武汉营区服役的陈姓下士于2015年11月13日,吴姓营长视察时发现突击吊桥绳索破损,要求下属尽速修复,当时依规定仅需6名人力即可修复,但郑姓士官长却找来32人支援,疑因拉力过大导致绳索不堪负荷断裂,绳索上滑轮反弹击中陈姓下士头部,导致其严重受创。

陈姓下士事后提出国赔,他主张因上下腭遭滑轮击中导致开放性骨折,牙齿被打断跌落咽喉内,脑部因弥漫性轴突损伤,在医院昏迷10余个月,虽然幸运捡回一命,但出现认知功能障碍与短期记忆受损,生活无法自理,他还领有障碍手册;陈还质疑,郑姓士官长具相关专业却未依照规定办理,竟指派远超所需人力的32人拉扯绳索,因拉力过大导致绳索断裂,刑事部分郑姓士官长已于2017年被桃园地检署依业务过失伤害罪起诉,目前还在法院审理中。

地院认为,郑姓士官长身为公务员,却要求32名士官兵同时强拉绳索导致断裂,其行为与陈姓下士受伤具因果关系,陆军司令部则认为,陈已向郑求偿就不得再提国赔,认知应有误解,应适用国家赔偿法法官认为陈姓下士受伤时仅19岁,花费大量时间复健,精神上痛苦难以言喻,依医疗、看护、劳动力减损薪资损失与精神抚慰金总计求偿1830万元,法关审理后认定求偿1210万元为适当,扣除保险理赔,民事判决国防部应赔偿陈计1070万3640元,本案还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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