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战下士遭滑轮打碎下腭严重失智 二审国赔1010万余元

陆军司令部修缮吊桥造成下士脑伤,二审国赔1010万余元。(图/陆军司令部)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陆军特种作战指挥部2015年11月间修缮突击吊桥时,因士官长找来32人支援,拉力过大造成绳索断裂、滑轮反弹,击碎陈姓下士下腭伤者昏迷10个月后醒来,结果因脑伤生活无法自理,起诉请求国赔。一审判准国赔1070万余元。案经上诉,高等法院23日二审仍判准国赔1070万余元。可上诉。

判决指出,陆军特种作战指挥部第5营郑姓士官长,2015年11月13日上午率员前往桃园市龙潭区「龙潭武汉营区」内之战技馆,更换馆内单索突击吊桥绳索。依照陆军司令部印颁「特战基本作战技术训练手册规定架设单索突击吊桥所需之实施人数为6人,其中4人负责拉绳;但士官长担心人少不好做事,呼召多个单位支援,总计找来32人。

众人修缮时,因拉力过大绳索断裂,导致滑轮反弹击碎当时支援的陈姓下士。年仅19岁的陈男当场昏迷,送医急救,昏迷10个月后才醒来,但他受有头部外伤大脑小脑脑干弥漫性轴突损伤、开放性上下腭骨粉碎性骨折、左枕骨骨折、左脸颊下巴撕裂伤、左上腭牙齿掉落咽喉内部等伤害,经过复健后,仍遗留反应迟钝、理解力很差、站立不稳、神经心理检查显示淡漠、无决断力智商低落、双侧额叶严重受损、严重失智之终生残疾。陈男提出国赔诉讼,请求赔偿1830万余元。

一审判准国赔1070万余元。案件上诉二审,陈男扩张请求为1852万余元。二审高等法院审理时,陆军司令部愿意赔偿,经过重新计算后,高院认为陈男所受损害为1010万3082元,其中包含300万元精神慰抚金,因此23日做出改判全案还可以再上诉。

▼陆军特种作战指挥部陈姓下士才下部队6天,就遭滑轮击中头部,成了永久性失智。(图/东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