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局特勤中心教官训练时遭射瘫 二审获国赔593万元

国安局教官射击训练后瘫痪,高等法院判准国赔593万元。(图/《ETtoday新闻云》资料照)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国安局特勤中心2015年间进行「对向移动交错实弹射击训练」时,中校教官郭耿弘竟遭学员误击,导致其颈椎碎裂并头部以下全身瘫痪。郭男家属请求国赔1133万余元,一审判准国赔593万余元。案经上诉,高等法院16日二审驳回上诉,仍判准国赔593万余元。可上诉。

本案乃因2015年3月间时任国安局特勤中心副指挥官许昌(2018年间以宪兵指挥部中将指挥官退役)的主导下,当时因为监察委员将视察,以及第14届总统大选竞选将于活动将于年底开跑、特勤中心须派员保护等理由,要求学员训练须进行交错实弹射击训练。进行到「4对3对向交错移动同时射击演练」时,吴姓学员不慎打中郭耿宏的颈椎。

郭耿宏颈椎碎裂而瘫痪,他对许昌与误击的学员提出过失重伤害的告诉,检方一度做出不起诉处分,但经再议成功,发回续行侦办时,郭耿宏不想每天都在负面情绪中,决定撤回对2人的告诉。郭耿宏虽然撤告,但对于赔偿的部分,因国安局不愿协商,郭耿宏还有3名子女需抚养,因此提出国赔诉讼,求偿1133万余元。

一审法院审理时,国安局辩称,当时许昌并未下令实弹朝人射击,另外现场也提供防弹背心,是郭男自己不用,应该自己负担百分之百的责任。一审法院未采信,判准国赔593万余元。

案经上诉,高等法院二审审理后,于16日宣判高院认为国安局辩词不可采,另外也重新计算郭男的损害,最后认为一审金额无误,因此驳回双方上诉,仍判准国赔593万余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