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冠金龙大楼盖得有多夸张 起诉书一一揭露
▲台南维冠金龙大楼倒塌,造成115人罹难。(图/记者季相儒摄,下同)
台南市维冠金龙大楼倒塌案,检方经过2个月侦办7侦结,认定维冠负责人林明辉、设计部经理洪仙汗、建筑师张魁宝、郑进贵、大合钻探技术顾问有限公司结构部结构技师郑东旭等5人涉犯业务过失致死等罪嫌,犯罪事证明确,提起公诉,并将在押的林明辉等3人移审台南地院。
今年2月6日发生的南台强震(美浓地震)造成维冠金龙大楼倒塌、115人丧命,检方起诉指出,林明辉为节省该大楼建筑师绘图费用及营造成本,竟偷工减料及增加楼版面积,未按照结构计算书之配筋表(柱配筋表、梁配筋表等),擅自减少梁柱接头配筋量及缩减部分柱断面尺寸、改变部分梁柱接合情形,还向大信公司借牌自行营造。
更夸张的是,82年2月至7月间,在未设置工地主任、没有合格技师确实到场勘验的情况下就迳自兴建,为偷工减料而有以下未按图施工或违背建筑技术成规之情形:
1.未依图说施工,未于7号以上钢筋使用Fy为4200公斤/平方公分之高拉力钢,仅采用2800公斤/平方公分之中拉力钢筋,使主筋钢筋拉力强度不足设计值约三分之一,约等同钢筋数量不足三分之一。
2.梁柱接头未按图施作箍筋及梁主筋无足够锚定长度,造成建筑物倒塌后无法维持矩型构架续接器品质不合格或钢筋续接施工不当。
另外,郑进贵明知维冠设计部绘图员均非其所开设建筑师事务所之从业技术人员,应不得协助其办理建筑师业务,竟同意接受林明辉之委托,担任该大楼建案之设计人及监造人,并由张魁宝担任建案名义上之设计人、监造人。
检察官认为,因为上述之各种疏失,使维冠大楼于地震时的耐震强度、韧性不足而快速倒塌,且因有未施作梁柱接头、梁主筋锚定长度不足的缺失,造成建筑物无法维持完整结构崩毁,使住户易受困其中难以逃生,导致严重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