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信件不是自己名...受刑人心情差!怒提国赔:我要1包海苔口味王子面
一名在监服刑的受刑人谢姓男子,指控行政院寄给他公文是以绿岛监狱的名义,而不是他的名义,使绿岛监狱有权拆阅公文,认为侵犯了自己的「书信隐私」违反个资法,愤而提出国赔诉讼,请求赔偿「海苔王子面1包」。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判他败诉。
▲一名受刑人不满信件被拆阅,提起国赔诉讼求偿1包海苔口味王子面。(示意图/ETtoday资料画面)
根据判决书,谢男主张,行政院日前寄送给他的公文,因为收件人名称填了绿岛监狱,而非他的名字,使绿岛监狱有权拆阅公文,破坏了他受大法官释宪释字756号所保障的「书信隐私秘密」,且违反《个资保护法》及行政院所主管发布的《邮务机关送达诉讼文书实施办法》等。他指出,《邮务机构送达诉讼文书实施办法》也有明订送达人应写受刑人的名字。
另外,谢男再提,总统府、司法院、立法院、监察院、经济部、内政部、高等法院等,都以受刑人名字为收信人,而非监所的名义嘱托送达,认为行政院没有以这种方式寄送公文给自己,并不合法,因此依《国家赔偿法》向行政院请求赔偿1包海苔口味王子面。
台北简易庭审理后指出,国家赔偿责任是就公务员职务上的侵权行为所负的间接责任,要先有特定公务员执行职务行使公权力时,因故意或是过失不法侵害到人民的自由或权利,且已经构成职务上的侵权行为。简易庭认为,谢男提国赔没有理由,判他败诉。谢男不服判决结果决定上诉,但遭台北地方法院驳回,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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