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疼痛」有專門的定義! 醫提醒持續超過3個月要注意

奇美医院麻醉科讲座教授王志中说,疼痛可分为癌症造成的疼痛,以及非癌症的慢性疼痛。记者赖昀岫/摄影

有些小疼痛容易被忽略,专家提醒,超过3个月的非癌疼痛,就属于「慢性疼痛」,成因较复杂,如有疼痛问题应就医,积极找出病因,同时要遵循医嘱,将该次疗程的药确实服用完毕,否则某些药品可能产生抗药性,同时也避免将药品拿给其他亲友服用,毕竟药物的效期、交互作用、每个人的体质等,都不见得完全一致。

国际疼痛研究学会定义,「疼痛是一种令人不愉快的感觉及情感的体验,它通常是由实际或潜在的组织损伤所造成。」奇美医院麻醉科讲座教授王志中说,疼痛可分为癌症造成的疼痛,以及非癌症的慢性疼痛。

王志中指出,造成急性或慢性癌症疼痛的原因,大致可分为肿瘤侵犯造成、肿瘤检查或治疗造成、尚未被识别的因素造成,整体照护目标包含缓解疼痛、恢复生活功能、提升生活品质等,常见的止痛方法如肿瘤治疗、神经阻断术、复健或运动治疗、心理治疗、止痛药品治疗等。

针对「非癌慢性疼痛」,王志中指出,定义上为「超过3个月」的非癌疼痛,成因常较复杂,在起始时,可能是因躯体、内脏或由神经系统受到伤害所引起,后来加入了许多其他因素共同促成疼痛的慢性化,包含身体(原有的疾病及其他共病症)因素、心理(精神、情绪、心灵)因素及人际(家庭、朋友、社会)支持力不足等因素。

王志中表示,国际上依照慢性疼痛病情治愈难易程度,区分为4个阶梯的治疗模式,并以第1阶的「病人自我疼痛管理」最重要,可透过自我复健或运动,或瑜伽、太极、正念等纾压活动,搭配自我照护,病人或照顾者,可透过卫福部委托奇美医院编撰的「癌症疼痛照护卫教手册(民众版)」与「非癌慢性疼痛照护卫教手册(民众版)」,查询相关资讯,但如果疼痛未改善,应就医寻求协助。

但有些民众在疼痛发作时,会服用先前没吃完的治疗药品,食药署副署长王德原提醒,民众就医后,还是要遵医嘱将药品服用完毕,如为疑似感染的抗生素,务必要遵医嘱,把整个疗程的药吃完,避免产生抗药性。

王志中补充,考量药品储备安全性和病人安全性,如药品效期、交互作用、个人体质等,应遵循「谁拿药谁吃」的概念,看病拿的药就不能给别人吃,同时也应将药品妥善保存,避免幼童误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