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床摇晃声」 人妻凌晨惊见夫床战义兄19岁女儿:她说姑姑对不起

小美事后对「姑姑」说,「我做错事情,妳打我,我心里会好过一点。」(图/示意照/图中人物新闻无关)

记者陈俊宏综合报导

高雄市一名李姓男子委托住在楼下的「义兄」帮忙家中的装修工程装潢期间,他和妻子搬到对方家住。未料,某天李妻发现义兄房间有床摇晃的声音,她开门惊见丈夫和义兄的19岁女儿小美(化名)正在床战气得和丈夫离婚;事后,小美怒李男性侵。但高雄地院法官认为,小美的控诉诸多违反常理,且李通过测谎鉴定,因此判李无罪。

判决指出,小美父亲认李妻为「义妹」,小美则以「姑丈」、「姑姑」称呼李男和李妻。小美控诉,2016年在住家书房遭到李男5次性侵,其中一次李趁她坐书桌温习功课时,自后方伸手摀住她的嘴巴威胁,「妳敢出声我先对妳妹不利,敢跟爸妈或妳姑姑讲,后果自行负责,妳读哪所学校在哪里我都知道」,并猥亵性侵得逞。

李男否认犯行辩称,和小美都在两情相悦情况下发生,并未以胁迫方式违反对方意愿。李妻证称,同年6月某天凌晨,她站在出国义兄的房间门口等一阵子,「有听到里面有床摇晃声音,我就去开门,我看到被告与小美在床上下半身都没有穿,被告在上面,小美在下面,被告看到我,吓到从床上掉下去。小美立刻抓旁边的被子遮住下半身,跟我说『姑姑对不起,这是我们三个人的事情』。」

李妻说,她当下转身要离开,「被告拉住我,我甩他一巴掌,我隐约听到小美跟被告说『你好好跟姑姑解释』。我到房间后,被告有上来,我请他解释一下是什么状况,当下也跟被告说『天亮就去办离婚,之后你要交几个,都是你的事情』。」

▼法官认为,小美的控诉有诸多违反常理之处,因此判李男无罪。(图/示意照/翻摄pixabay免费图库

李妻表示,被告不愿意跟她离婚,「他就打我,他说不准提离婚,要不然要掐死我」;当天早上6点左右,小美来敲她房门说有事要讲到书房,「她跟我说,『我做错事情,妳打我,我心里会好过一点』。」她说,从搬到义兄家住,到撞见老公和小美床战,不觉得小美平常有刻意闪躲他的情形,也没发现两人互动有哪边怪怪。

法官认为,小美在审判中自承并无书写日记习惯,那为何会用电脑打字记录李男的5次犯罪过程,且在报警后就中断书写,此举的针对性目的性甚为明显,而有可疑。

法官表示,当时李妻发现被告和小美在房间,始终未见小美表示与被告发生关系是受到胁迫,或见李妻到场即把握机会求救。法官说,本件检察官认被告涉犯强制猥亵、强制性交等犯行,所凭最主要的证据即小美指诉,但有诸多违反常理之处,致可信性不足。

法官指出,且被告经测谎鉴定后其结果也对被告有利,惟依检察官所举的证据,尚难认他有对小美为强制猥亵、强制性交犯行,因此判决无罪。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