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姑姑床上嘿咻14岁表妹 高壮军人「大战12次」:姑姑我对不起妳

被害人说,「我都有抵抗,但没有办法抵抗,因为力气跟身高差距太多。」(图/示意照/翻摄Pixabay免费图库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一名现役军人阿明化名)借住姑姑家,竟在姑姑床上等处,和国二表妹小美(化名)发生关系次数高达12次。小妹直到18岁成年,才由男友陪同报警,说出这段遭表哥蹂躏的往事,「他恐吓我说如果我跟家人说的话,就要杀掉我全家,所以没有跟家人说。」高等法院判阿明得赔偿小美50万元、小美父母各10万元。

判决指出,阿明从2011年至2013年两年内,以每两个月一次的频率利用借宿姑姑家中、姑姑、姑丈就寝或外出机会,在小美房间、姑姑房间、小美哥哥房间发生12次性交行为。

小美证称,表哥很常来家里,大概一周都会来1、2 次,「不一定每次都会对我为性行为,但是很常,印象中扣掉月经来的那一次,一个月可能有3次左右。我都有抵抗,但没有办法抵抗,因为力气跟身高差距太多。」据了解,被告身高187公分体重破百。

小美说,表哥体型高大,「且他恐吓我说如果我跟家人说的话,就要杀掉我全家,所以没有跟家人说这些事。」虽小美父亲是警察,但并未向爸爸吐露此事;她后来交男友,满18岁在男友陪同下报警。

▼小美从14岁起遭表哥蹂躏。(图/示意照/翻摄免费图库Unsplash)

阿明坦承有和表妹发生关系,但坚决否认有强制性交,「我有时会摀住嘴巴,是因为担心她的呻吟声太大会惊醒其他人;且之前发生性关系时,她都未曾拒绝,且身体有附和我。」

阿明的姑姑和姑丈证称,女儿原本就很讨厌阿明来家里,且会当面对他说「你为什么会来我们家、你干嘛来我们家」,或对他们表示「为何要叫哥哥(被告)来?」姑姑说,阿明只是承认有与女儿做这种事,「并对我说姑姑我对不起妳,但没有讲是否性侵。」

新北地院法官对「强制性交」存有疑点,认为小美和兄长房间仅一墙之隔,稍有抵抗、挣扎或推拒肢体冲突发生,甚而大声呼救,岂有无法惊动邻房之理;且小美为何长期以来未曾呼救,且均未曾锁上房门以保护自己,避免被告再次入侵。

法官说,被告为逞一己之性欲,明知被害人虽已14岁以上、未满16岁,然属身心未臻成熟少女,对男女之事尚属懵懂阶段,欠缺成熟判断性自主能力,竟和对方性交;再于她年满18岁后,趁她睡觉时进入她的房间,在对方有所推拒仍发生关系。

法官依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女子为性交共12罪,各处被告3月徒刑;他又犯强制性交罪处2年徒刑,应执行1年徒刑。民事部分高院判阿明得赔偿表妹50万元,并各赔偿姑姑和姑丈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