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心!5名小学生集体溺亡 农村儿童的安全监护不能缺位
“防溺水”似乎是个太过平常的话题,不太容易引起家长的重视。然而,我国每年因溺水身亡的儿童所占比例却惊人!据统计,中国溺水死亡率为8.77%,其中0-14岁占比56.48%,是这个年龄段的第一死因,比例高于交通、食物中毒等其他意外伤害造成的死亡人数。
入夏后,各地气温回升,溺水事故也进入高发期。5月22日,河北就发生了一起5名儿童,在村边坑塘集体溺亡事件,令人无比痛心!
据网络曝光的消息得知,5月22日河北献县公安局发布处理通告,当日下午4点19分,献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的报警电话,报警人在电话中称,韩村镇有孩子在村边坑塘溺水了。
经多方全力搜救,溺水的五名孩子全部都被打捞上岸,但让人痛心的是,这五名孩子被打捞上岸时,已全部无生命体征。
从网传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现场有很多的人正在对落水的孩子进行打捞,而在坑塘边上有5双鞋子以及散落在地的衣物,不少的村民纷纷在现场围观,有知情村民表示,这五名落水的孩子好像都在读小学。
此类事件的发生给学校、监护人敲响了警钟!一方面,未成年人普遍自我保护意识差,缺乏安全风险意识,老师、家长及监护人一定要时刻提醒孩子生命安全的重要性。提高孩子的安全意识,比如吃得过饱或饿着的时候,感到疲劳或生病的时候,千万不要去游泳玩耍。当同学找你结伴游泳时,一定要有大人陪同。绝不擅自下水救落水的同学,保护自己并大声呼救。
另一方面,未成年人的安全监护问题必须重视!随着农村留守儿童不断增多,家长日常疏于监护、安全教育缺位,造成我国农村儿童意外死亡率居高不下。在隔代监护、单亲监护、同辈监护的情况下,除了吃饱穿暖,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监管意识都是缺位的。有的老人没有能力教给孩子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自救常识,间接导致孩子错失生还的机会。再加上一些村小、幼儿园,安全监督和教育存在盲点。使得这些天真的孩子往往不能意识到自身行为的危险性,以至于失去生命。因此,要时刻绷紧孩子安全这根弦,不要等出了事才追悔莫及。
从立法上看,尽管我国民法通则设立了监护制度,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对监护人的职责作了明确规定,但在中国人的观念中,怎么管孩子似乎只是家长的私事,由于缺少对责任追究环节的相关规定,监护制度并未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对监护人的惩罚越重,越能让他们感到责任重大,也就越有利于减少因监护真空而出现的安全隐患。
农村儿童的安全问题是一个需要社会综合协调的问题,孩子的安全需要政府、公众和家庭的共同努力、共同关注和密切配合,普及未成年人安全知识,爱护每一个幼小的生命,照顾到未成年人安全的方方面面,只有这样的一点一滴地推进,才有可能减少类似不幸事件的发生。